安全验证
第十章【 : 第!一节 破产》宣告 《 —    第一百零】七条  人》民,法院依照本法规定】宣告:债务人破产》的应当自裁定—。作出之日起》五日内送达》债务人和《管,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!起十日内通》知已: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!    ! 债务人被宣告【破产后债《务人称?为破产?人债务人《财产称为《破产财产人》民法:院受理破产申—请时对债务人—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!债权  !。  : 第一?。百零八?条  破产宣告前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!民法院应当裁定终】结破:产,程序并?予以公告《 —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一—)第三?人为债务人提供足】额,担保或者为债—。务人清偿全部到期】债务的?;,。。 : 《 ,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二)债—务人已清偿》全部到期债务的 !   — , 第一百《零九条?。。  对破产人—的特定财产享—有担保?。权的权利人对—该特定财产》享,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!   【  第一百一十条 ! 享有本法第一【百零:九条规?定权利的债》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!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!。未受偿的债权—作,为普通?债权;放弃优先受偿!。权利的其《债权作为普通债权】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