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—章, 和 解《。
】 《第九:十五条 《 债务人可》以依照本法规—定直:接向人民法院申请】和解;也可以—在人民法院受—理破产申请后—、宣告债务人破【产前向人民》法院申请和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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债】务人:申请和解应》当,提出和解协》议草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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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:九十六条 人民法!院经审查认为—和解申请符合本法】规定的应当裁—定和解予《以公告并召集债权人!会议讨论《和解协议草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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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对债务人》的特定财产享有【担保权的权利人自人!民法院裁定和解之日!起,可以行使权》利
【。 : 第九十》七条 债权人会议!通过和解《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!议的有?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!。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!的债权额占》无财产担保》债权总额的三分之】二以上
】
: , :第九十八条 债】权人会议通过—。和解协议的由人【民法院裁定认可终】止和:解程序并予以公【告管理人应当—。向债务人移》交财产?。和营:业事务并向人—民法院提交执行职务!的报告
! 第九十九】条, 和?解协议草案经债【。权,人会议表决未获得】通过:或者已经《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和!解协议未《获得人?民法院认《可的人民法院应当】裁定:终止:和解程序并宣—告债务人破产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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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一百条 经人!民法:院裁定认可的和解协!议对债务人和全体】和解:债权人?均有约束《力
! 和解债权人是】指人民法院受理破】产申请?时对债务人享—有无财产担》保债权的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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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【解债权人未依照本法!规定申报《债权:的在和解协议—执行期间不得行使】权利;在和解协【议执行?完毕后可以按照和解!协议规定的清偿条】件行使权《利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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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一百零》一条 和》解债权人对》债务人的《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!务人所享有的权利】不受和解《协议的影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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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一百零二条 】债务人?应当按?照和解协议》规,。定的条件清偿债【务
! 第一百零三条】 因债务》人的欺?诈或:者其他违《法行为而《成立的和解协—议人民法院应当裁】定无效并宣告—债务人?。破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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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前】款规定情《形的:和解债权人因执行】和,解,。协议所受的清偿在】其他债权《人所受清偿》同等比例《的范围内不予返还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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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一百零四【条 债务人不能】执行或者不执行和】解协议的人民法【院经:和解债?权人请求应当裁【定终止和解协议【的执:行,并,宣告债务人破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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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人民法院》裁定终?止和解协《议执行的和解—债权人在和解协【议,中作出的《债,权调整的承诺失去】效力:和解债权人》因执行和解协议【所受的清偿仍然有】效和解债权未—受清偿的部分作为】破产债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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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!款规定的债》权,人只有在《其他债权人同自己】所受的清偿》达到:同一比例时才—能继续接受分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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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有本《。条,。第一款规定情—形的:为和解协议》的执行提供的—担保:。。继续有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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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一百零五!条 人民法—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!务人与全体》债,权人就债权》债务的处《。理自行达成协议的】可以请求人民—法院:裁定认可并》终结破产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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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, 第一百零六【条 按照和解协】议减免的债务自和解!协议执行完毕时【起债务人《不再承担清偿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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