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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九章 和 解 【 【    第九十五】条  债务人可以依!照,本法:规定直接向人民【法院申请和》解;: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!理,破产申?请后、宣告债务【人破产?。前向人民法院—申请和解 》  — ,。  债务人申请【和解应?当提出和解》协议:。草案 —     第【九十六条  —人民法院经》审查认为和解申【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!当,裁定和?解予以公告并召【集债权?人会:议讨:论和:。解协议草案》 》。     对债务人!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!权的权利人自人民法!院裁定和解之日起可!以行使?权利 】    《第九十?七,条  债权人会议】通,过和解协议的—决议由出席会议【的有表?决,权的债权人》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!代表的债权》额占无财产》担,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!二以上 》     第!九十八条  债权人!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!。由人民法院裁定认可!终止和解程序并【予以公?告管理?人应当向债务—人移交财产和—营业事务《并向人民法院提【交执行职《务的报告 — ?。  :   第九十九条】  :和解:协议草案经》。。债权人会议表决【未获得通过或者已经!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和!解,协议未获得人—民法:院认可的《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!止和解程《。序并宣?告债务人破产 !。     第一!百条 ? 经人民法院裁定】认可的和解协—议对债务人和全体和!解债权人均有约束】力 : 《 ,。    和解债权人!是指人民《法院: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!务人享?有无财产担保—债权的人 】     和【解债权人未依照本法!规定申报债权的在和!解协议执行期间不得!行,。。使权利;在和—解协议执行完毕【。后,可以按照和解—协议规定的清偿条件!行使权利 【。     【第一:。百零一条  和解】。债权人对债务—人的:保证人和其他连【带债务人所享有【的权利不受》和解协议的影—响   !。  第一百零—二条  《债务人?应,当按照?和解协议规定—的条:件清偿债《务   !。  第一百零三条】  因?债务人的欺诈或者】其他违法行为而成立!的和:解协议人民法院【应,当裁定无效并宣告】债,务人破?产  】   有前款规【定情形的和解债权人!因执行和解协议所】受的清偿《在其他债权人—所受:清偿同等《比例:的范:围内不予《返还 》 ,     第一百!。零四:条  债务人不【。能执行?或者不?执行和解《协议的人民法—院经和解债权人请】求应:当裁:定终止和解》协议:的执行并宣告—。债务人破产 !     —人民法院裁定—终止和解《协议执行的和—解,债权人在和解协议中!作出的债《权调整的《承诺失去效力和【解债权人因执行【和解协?议所受的清偿仍【然有:效和解债权未—受清偿的部分—作为:破产:债权 】    前款规定的!债权人只有在其他债!。。权人同自《己所受的清偿达【到同一比例时才能】继续:接受分配 】     有【本条第一款规—定情形的为和解协】议的执?行提供的担保—继续有效《 :   —  第一百零五【条,  人民《法院受理破产申请】。后债务人与全体债】权人就?债权债?务的处理自行—。达成协议的可—以请求人《民,法院裁定认》可并终结破产程序 ! ?   《  第一百零六【。条  按照和解协议!减免的债务》自和:解协议执行完—毕时起债务人不【再承担清偿责任 】。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