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第八章 — 》 第》一节: 重整申《请,和,重整期间 — ?    — 第七十条》  :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!以,依照本法规定直接】向人民法院申请【对债务人进行重【整 》 ,  :   债《权人申请《对债务人《进,。行破产清《算的在人《。民,法,。。院受理破产申请后】、宣告债《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!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!册,。资本:十分之一《以,上的出资人可以向】人民:法院:申请重整 —     第!七十一条  人民法!院经:。审查认为《重整申请符合本【法规定的应》当,裁定债务《人重整并予以公告】 , , ? ,。    第七十【二,条  自人》民法:院裁定债务人—重整之日《起至重整《程序终止为》重整:期间 】    第七—十三条  在—重整:期间经债务人—。申请人民法院—批准:债,务人可以《在,管理人的监》督下:。自行管理财产—和营业事《务 《     有前!款规定?情形的依照》本法规定已接管债】务人财产和营业事】务的管理人应当【向债务人移交财产】和营:业事务本法规定【。的管理?。人的职权由》债务:人行使 》 ?     第七十四!条,  管理人负责管】。理财:产和营业《事务的可《以聘:任债务人的经营管】理人员负责营业事务!    !。 第七十《五条  在》重,整期间对债务人的】特定财产享有的担】保权:暂停行使《。。但是担?。保物有损坏或者价】值明显减少的可能】。足以危害担保权人权!。利的:担,保权人可以》向人:民法院请求》恢,复行:使担保权 】     在重】整期间?债,务人或者管》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!款的: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!保  】   第七十六条】  债务人合法占】有的他人财产该【财,产的权利人在重整期!间要求取《回,的应当?符合事先约定的【条件 》 ?    第》七,十七条  在重整期!间债:务人:的出资人《不得请?求投资收益分配 !    【 在重整《期间债务人的—董事、监《事、高?级管理?人员: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!持有的债《。务人的股权但是经人!。民法院同意的除【外 《 ,。     第七十!八条:  在重整期间【有,下列情形之一的【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!系,人请求人《。民法院应当裁定【终止重整程序—并宣告债务人破【产   ! ,     (一)债!。务人的经营状—况和财?产状:况继续恶《化,缺乏挽救《的可能?性; 】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二)》债务人有欺诈、【恶意减?少债务人财产或者】其他显著不》利于债权人的—行,为;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(三!)由: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!管理人无法执—行职:务,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