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节 债!权人委员会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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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?。。。 ? ,第六十七条 债】权,人会议可《以决定设立》债权人委员会债权】人委员会《由债权人会议选任】的债权人《代表:。和一名债《务,人的职工代表—或者工会代》表组成债权人—委员会?成员不得《超,过九人
! 《债权人委员会—成员应当经人民法】院书面?决定认可
!
《。 第六十《八条 债权人【委,员会:行使下列职》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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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一)监》督债务人财产的管】理和处分;
—
》 》 (《二)监督破产财产】分配;
《
,
—。。 (三】)提议召开债权人】会议;
】
》 (四)债权!人会议委托》的其他职权
】。
债权!人委员会执》行职务时有权要求管!理人、债务人的【有关人员《对,其职权范围内的【。。事务作?。出说明或者》提供有关文件
【
:
,
—管理人、债务人的有!关人员违反本法规】定拒绝接受监督的】债权人委员会—。有权就监督事项请求!人民法院《作出:决定;?人民法院应当在五】日内作出决定—
,
》 : :第六十九条 — 管理人实施—下列行为应》当及时报告债权人委!员会
! (一!)涉及土地、房屋】。等不动产《权益的转让;—
】 ? (二)探矿】权、采矿权》、知识产《权等:财产权的转让—;
【 : —。(三)全部库—存,。或者营业的转让;
!
,
【 《 (四)借》款;
》
— 《 (五)设定财产】担,保;
?
】 : : ,(六)债权和有【。价证券的转让;
】
《
!(七:)履行债务人—和对方当事人—均未履行完毕—的合同;
】
— (八)放弃!权利;
《
?
— , (九)担保物!的取回;《
》。
】 (:十)对债《权人利益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】。财产处?分行为
》
【 未:设立债权人委—。员会的?管理人实施》前款规定的》行为应当及》时,报告:人民: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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