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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涉外票!据的法律适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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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九十四条 ! 涉外票据的法律】适用依照《本章的规定确—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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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款【所称涉外票据是指】出票、背书、承兑】、保证、付款—等行为中既有发生】在中华人民》共和国境内又—有发生?在,中华人?民共和国《境外的票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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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九十五条】 中?华人民共和》国缔结或《者参加的国际—条,约同本法有不—。同规定的适用—国际:条约的规定但是中华!人民共和国声—明保留的《条款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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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本法和【中华:人民:共和国缔结或者参】加的国际条》约没有规定的—可以适用国际惯例】
— 第九十六】条 票据债—务,人,的,民事行为能力—适用其?本国法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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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。 票据债务人【的,民事行为《能,力依:照其本国法律为无民!事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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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能力或者为限】。制民事?行为能力而依照行为!地法律为完》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适!用行为地《。法律:
】 , ,第九十七条》 汇票、本票出】票时的记载事—。。项适用出票》地法律
!。 支票出票时!的记:载事:项适:用出票地法》律经当事《人,协议:也,。可以适用付款地法律!
! 第九十八》条 : 票据的背书、【承兑、付款和保【证行:为适:用行为地法律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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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》九十九条 》 ,票据追索权的行使】期,限适:用出票地法律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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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一百条—。 票据的提—示期限、有关—拒绝证明的方式、】出,具拒绝?。证明的期限适用付】款,地法律
! : 第一百零一条 ! 票:据丧失时失票—人请:求,保全票据权利的程】序适用付款地法【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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