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《第四节 保证 ! , :     —。第四十?五条  汇票—的,债务可以《由保证人承担保证】责任 】    保证人【由汇票债务人以外的!他人担当《。 《     第四十!六条  保证—人必须在汇票或【者粘单上《。记载下列事项 ! :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》一)表明“保—证”的字样; !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二)保—。。证人:名称和住所》; ? , ,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》 (:三)被保证人—的名称; 》 》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四)保证日】期; 【。  :   ?。    (五)保证!人,签章  !。   ?第四十七《条  保证人在汇票!或者粘单上未记载前!条第(三)项—的,已承兑的《汇票承?兑人为被保证人【;未承兑的》汇票出票《人为被保证人 】  》 ,  保证人在—汇票或?者粘单上未记载前条!。第(四)《项的出票《日,期为保证日期 】  》  : 第四十《八条  保证不得】附有条件《;附有条《件的不影响对—汇票的保证责任 !    【 第四十九条  】保,证人:对合:法取得汇票的持票】人,所享:有的汇票权利承【担保证?责任但是被保证【人的:债务因汇票记载事】项欠缺而无效的除外! :     第!五十:条  被保证的汇】票保证人应》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!人,承担连带责任汇票】到期后得不到付【款的持票《人有权向保证人请】求付款保《证人应当足额付款 !  —   第《五十一条  保【证人为二人以—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!连带责任 【     第】五十二条  保证】人清偿汇票》债务后可以行使【持票: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!手的追索权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