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
: 第二章《 婚前保《。健
《
第九?条 母婴保健法第七!条所称婚前卫生【指导包括下列事项
!
— (一?)有关性《卫生的保健和—教育:;
《 (二)新!婚避孕知《识及计划《。生育指导;
! (三)受孕!前的准备、》环境和疾病对后代】影响:等孕前保健知识【;,
】(四)遗传病的基】本知识;《
,
(五!)影响婚育的—有关疾病的基本【知识;
《
《。 (六)其他】生殖健康《知,。识
? 医师】进行婚前《卫生咨?。。询时:应当为服务对象提】供科学的信息—对可能产生的后【果进行指导并提出】适当的?建议
第十条! 在实行婚》前医学检《查的地区准备—结婚的男女》双方:在办:理结:婚登记前《应,当到医?疗、保健机构进【行婚前医学检—查
第—十一条 从事婚【前医:学检查的医疗、保】健机构由《。其所在地县级人民政!府卫生?行政部门进行审查;!符合条件的》。在,其医疗机构》执,业许可证上注—明
第十二条! 申请从事婚前医学!检,查的医疗、保健【机构:应当具备下列—条件
— : (一)分别设置!专用的男、女婚【前医学检《查室配备常》规检:查和专科检查设备】;
》 : (二)》设置婚前生殖健【康宣传教育室;【
? ? (三)具有符合!。条件:的进行男、女—婚前医学检查的执业!医师
第十三!。条 婚前医学检查包!括询问?病史、体格》。。及相关检查》
: 《 婚前医学检查应!当遵守婚前保—健工作规《范并按照婚前医学检!查项目进行婚前保健!工作规范和》婚前医?。学检查项目由国务院!卫生行政部》门规定
— 第十四条》 经婚?前医学?检查医疗、》保健机?构应当向接受婚【前医学检查的当事】人出具?。婚前医学检查证明
!
婚前!。医学检?查证明应当列明【是否发现下列—疾病:
》 : (一?)在传染期》内的指定传染—病;
》。 ? (二)在发病期!内的:有关精神病;
【
? (三)不】宜生育的严》重遗传性疾病;
! : , : (四)《医学上认为不—宜结婚的其他—疾病
】 , 发:现,前款:第(:一)项、第》(二)项、第(三)!项疾病的医》师,应当:向当:事人:说明情况提出预【防、治疗以及采取】相应医学措施—的建议当事人依据医!。生的医学意见可以暂!缓结:。婚也可以自愿—。。采用长效《避孕措施或》者结扎手《。术;医疗、保—健机构应当为其治】。疗提:。供医学咨询和—医疗服务
【。 ,第十五?条 经婚《前医学?检查医疗、》保健机?构不能?确,诊的应当转》。到设区的市》级以上人民政府卫】生,行政部门指定—的医:疗、:保健机构《确诊
?
第十六条 —在,实,行婚:前医学检查的地【区婚姻登记机关【在办理结婚登记【时应当查验》婚前:医学检查证明或【者,母婴保健法第十一条!规定:的医学鉴定证—。明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