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
第二章 婚!。前保健
—
,第九条 《母婴保健法第七【条所称婚前卫生指导!包括下?列事项?
—。 (?一,),有关性卫《生的保健和教—育;
! (二)新婚避孕】知识:及计划生育指—导;
《 —(三)受孕》前的准备、环境【和疾病对后代—影响:等孕前保《健,知识;
】。 (四)遗传】病的基本知识;
】
? 《(五)影响婚育的有!关疾病的基》本知:识;:
? (六【)其他生殖健康【知识
?。
— 医:师进行婚前》卫生咨询时应当为服!务对:象提供科学的信【。息对可?能产生的后果进行】指导并提出适—当的建议
【 第十条 在实行】婚前:医学检查的》地区准备结婚的男女!双方在办《理结:婚登记?前应当到医疗、保】健机构进《行婚前?医学检查
【 第:十一条 从事婚前医!学检查的医疗、【保健:机构由其所在地县级!人民政?府卫生行政部—门进行审查》;符合条《件的在其医疗机构执!业,许可证上注明—
第十二条 !申请从事婚》。前医:学检:查的医?疗、保健机构应当】具备下列条件—
(!一):分别设置专用—的男、女婚前—医学检查室配—。备常规?检查和专科检查【。设备;?
】(二)设置婚前生】殖健康宣传教育【室;
】 (三)具有符合!条件的进行男—、女:婚前医学检查的执业!医师
第十】三条 婚前医—学检查包括询—问病史?、,体格及相关检查【
【 婚前医学检—查应当遵守》婚前保?健工作规《范并按照婚前医学检!查,项目进行婚》前保健工作规—范和婚前医学—检查项目由国务院】卫生行政部门规定
!
:。 第十四条 —经婚前医学检查医】。疗、保健机构应当】向接受婚《前,。医学:检查的当事人出具】婚,前医学检查》证明
《。 : 婚》前,。医学检查证明—。应当列明是否发现下!列疾病
! (一)在传染期!内的指定《传染病;
! ?(,二,)在发?病期:内,。。的有关?精,神病;?
(!三)不宜生育—的严重遗传性疾【病;
! (四)医学上认为!不宜结婚的其—他疾病
《
发】现前款第《(一)项、第(二】)项、第(三)项疾!病的医师应当向当事!人说明情况提出预防!。、治疗以《及采取相应医—学措:施的建议当事人依】据医生?的,医学意见可以暂【缓结婚?。也可以自愿》采用:长效避孕措施或者结!扎手术;医疗、【。保健机构应当为【。其治疗提供》。医学咨询和医疗服】务
第十五】条 经婚前》医学检查医》疗、:保健机构不能—确,诊的:应当转到《。。设,区的市级《以上:人民:政府:卫生行政部门指【定的医疗、》保健机构确诊
【
,。。第十六条 在—实行婚前医》学检查的地区—婚姻:登记机关在办—。理结婚登记时应当查!验婚前医《学,检查证?明或者?母婴保健法第十一条!。规,定的医学《鉴定证明
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