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【三章 孕产》期,保,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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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十七条 医疗、保】健机构应当为育龄妇!女,提供有关避孕—、节育、生育—。、,不育和生殖健康的咨!询和医疗保健服【务
? 《 医?师发现?或者怀疑《育龄夫?妻患有严重遗传【性疾病的应当提出】医学意见;限于【现有医?疗技术?水平难以确》诊的应当向当事人】说明:情况育?龄,夫妻可以选》择避孕、《节育:、不孕等《相应的医学措施
】。
?第十:八条 医疗、保健】。机构应当《为孕产妇提供下列】医疗保?。健服务
】 , :(一)为《孕产妇建立保健手】册(卡)定》期进行产《前检查;
— —(二)为《孕产妇提供卫生、】营养:、心理等《方面的医学指导与咨!询;
【 (三)对高危!孕妇进行重点监护、!随访和医疗保—健服务;
】 (》四,)为孕产妇》提供安全分娩技术】服务;
》 (五)!定期:进,。行产后访《视指导?产妇科学喂养婴儿】;
!(六)提供》避孕咨询指导—和技术服《务;:
? 《 (七)《对产妇及其家属进】行生殖健康教—育和科学育儿知识】教育;
】 (八)其【他孕产期保健—服务
—第十九条 医—疗、保?健机构发现》孕妇患有下列严重疾!病,或者接触物理、【。化学、生物等有毒】、有害因素可能危及!孕妇:生命:安全或者可能严【重影响孕妇》健康和胎儿》正常发育《的应当?对,孕妇:进行医学指导—和下列必要的医学】检查
【 (一)严重】的妊娠合并》症或者并发》症;
— (》二):严重的精神性疾病;!
】(三:)国务院卫生行【。政部门规定的严重】影响:生育的其他疾—病
第二【十条 孕妇》有下列情形》之一:。的医师应当对其进】行产前诊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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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(一)羊水过多或者!过少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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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二)胎儿发育异常或!者胎儿?有可:疑畸形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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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(三)孕早期【接触过可能导致胎】儿先天缺陷的物质】的;
】 (四)有遗传病!家族史?或者曾经分娩—过先天性严》。重缺陷婴儿的;
! —(五)初产》妇年:龄超过35周岁的】
: 第二十一条 】母婴保健法第—十八条规定的胎儿】的严重遗传性—疾病、胎儿的严重缺!陷、孕妇患》。。继,续妊娠可《能危及其生》。命健康和安全—的严:重疾病目录由—国务院卫生行—政部门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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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二十二条 】生,育过严?重遗传性疾病或者】严重缺陷患儿的再次!妊娠前夫妻》双方:应当按照国家—有关规定到》医疗、保健机构进】行医学检查医疗【。、保健机构》应当向当事人介【绍有关遗传性疾【病的知识给予—。咨询、指导对诊【断患有医《。学上认为不》宜生育的严重—遗传性疾病的医【师应当向当事人说】明情况并提出医【学意见?
《第二:十三条 严禁采用技!术手段?对胎儿进《行性别?。鉴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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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对怀疑【胎儿可能为伴性遗传!。病需要进行性—别鉴:定的由?省、自?。治,区、直?。辖市人民政府卫生】行政部门指定的医】疗、:。保健:机构按照国务院卫】生,行政部门的规—定进行鉴定》
: 第?二十四条 》国,家提倡住院》分,娩医疗、保健机构应!当按照国务院—卫,生行政?部门制?。定的:技术操作《。规范实施消毒接【。。生和:新生儿复苏预—防产:伤及产后出血—等产科并发》症降低孕《产妇及围产儿—发病率、死》亡率
— 没有条件住!院分娩的应当由经过!培,训、具备相应—接,生能力的《家庭接生人员接【。生
? ? 高危孕妇应】当,。在医疗、《保健机构住院—分娩
】县级人民政府卫【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!。对家庭接生人—员的培训《、技:术指导?和,监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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