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》 第三章 》孕产期保健 !第十七条《 医疗、保》健机构应当为育龄妇!女提供?有关避?孕、:节育、生育、不育和!生殖:健康的咨询和医【疗保健?服务 《     医师发!现或者怀疑育龄夫妻!患有严重《遗传性疾《病的应当《提出医学意》见;:限于现有医疗技术】。水平难以确》诊的应当向当事人说!明情况?育龄夫妻可以选择】避孕:、节:育、不孕等相应【的,医学措施 第!十八条 医疗—、保健机《构应当为《孕产妇提《供下列医疗保—。健服务?    【 (一)为》孕产妇建立保健【手册:(卡)定期》进行产前检查; !     (【二)为孕产》妇提供卫生》、营养、心理—等方面的《医学:指导:与咨询; —     —。(三)对高危孕【妇进行重《点监护、《随访和医《疗,。。保,健服务; 》     【(四)?。为孕产妇提供安全分!。娩技术服《务;: 《 ,   (五)定【期进行产后访视指导!产妇科学喂》养婴儿; —    》 (六)提供—避孕:咨询指导和技术【服务:;  —   (七)对【产妇及其《家属进行生殖健康教!育和:。科学育?儿知识教育; 【     (八!)其:他孕产期保》健服:务 第—十九条 医》疗、保健机构—发现孕妇患有下【列严重疾病或者【接触物理、》化学、生物等—有毒、有害因—素可能危及》孕,妇,生命安全或者可能】严,重影响孕妇健康和胎!儿正常发育的—应当对孕妇》。进行医学指导和下】列必要的医学检查】 :  ?   (一)严【重的妊?娠合并?。症或者并发症; 】。。    — (:二)严重《。的精神性疾病; 】     (三!。)国务院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!严重影响生育的其他!疾病 第二】。十条 孕妇》有,下列情形之一的【医师应当对》其进行产前》诊断 —    (一)【羊水过?多或者?过少的; 【     (—二,)胎儿?发育:异常或者胎儿有可】疑畸形的; 】 ,  :  (三)孕—早期接触过可能导致!胎儿先天缺》陷的物质的;—。 :     —(,四)有遗传病家族史!或者:曾经分娩过先天性】严重:缺陷婴儿的;—。     (!五)初产妇年龄超】过35周岁的 【 :。 第二十一条 母】婴保健法第十八条】规定的?。胎儿的严重遗—传性疾病、胎儿【的严重缺陷、孕妇】患继续妊娠》可能危?及其生命健康—和安全的严》。重疾:病目:录由国务院卫—生行:政部门规定 !第二十二《条 生育过严重遗传!性,疾病或者严》重缺陷患儿的再次】妊娠前夫《妻双方应当按—照国家有关》规定到医疗》。、,保健机构进行—医,学检查医疗》、保健机构》应当向当事人—介绍有关遗传性【疾病的?知识给予《咨询:、指导对诊断患有】医学上认为不宜生】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!的,医师应当向当—事人:说明情况《并提出医《学,意见 》。 第二十三条 严禁!采用技术手段对胎】。儿进行?性别鉴定 】 ,   对怀》疑胎儿可能为伴性遗!传病需?要进行性别鉴—定的由省、》自,治区、直辖市—人民政府卫生行【政部门指定的医疗、!保健:。机构按照国务院卫生!行政部门《的规定进《行鉴定 第】二十:四条 国家提倡住院!。分娩医疗、保—健机构应当按照国务!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!的技术操作规范实】施消毒接生》和新生儿复苏预防产!伤及:产后出?血等产科并发症降低!。孕,产妇及围产儿发【。病率:、死亡率 【    《 没:有条件?。住院分娩的应—当由经?过培训、具备—相应接?生能力的《家庭接生人员—。接生 《   《  高危孕妇应【。当,在医疗、保健机【构住院分娩  】。   县级人民【政府卫生行政部门】应,当加强对家庭—接生人员《的培训?、技术?指,导,和监督管理》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