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》九章 《 】。第一节 一般规定】 】    第一—百零六条  本章适!用于公?共航空运输企—业使用民用航空器经!营的旅客、行李【。或者货物的运输包】括公共航空运输企】业,使用民用航空器办】。理的免费运输 !   》  本章《不适用于使用—民用航空器办理【。的邮件运《输,    ! 对多式联运方式的!运,输本章规定适用于其!。中,的航空?运输部分 》 ,    【 第一百零七条 】 本法所称国内航】。空运输?是,。指根据当事人订立的!航空运输合同运输】的出发地《点、约定的经停地】点,和目的地点》均在中华人民共和】国境内的《运输 — :    《本法所称《国际航?空运输是指根据当】事人订立的航—空运输合同无论【运输有无间》断或者有无转运【运输的出发地点、目!的地点或者约—定的经停地点之【一不在中《华人民共和国—境内的运输 【 ?     》第一百零八条— , 航空?。运输合同各方认为几!个连续的航》空运输?承运人办《理的运输是一—项单一业务活动的无!论其形式是》以一个合同》订立或者数个合同订!立应当?视,为一项不可分割【的运:输  】   运输凭—证   ! , 第一?百,。零九:条  ?承运人运《送旅客应《当出:具客票旅客》乘坐:民用航空器应—当交验有效》客票 —     第一】百一十条  客【。票应当包括的—内容:由国务院民用航空】。主管部门规定至少应!当,包括以下内容—:,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一【)出发地点和—目的地点;》。 ,   【 ,   ?  (?二)出?。发地:点和目的地点均【在中华人民共—和,国境内而在境外有一!个,或,者数个约定的经【停地点的至少注明】。一个经?停地点;《 ?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—三)旅客航程—的最终目的地点【、出发地点或者约定!的经:停,地点之一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】国境:内依照所适》用的国际航空运【输公约的规定应当】在客:票上声明《此项运输《适用该公约》的,客票:上应当载有》该项声明 —    【 第一百一十一条】  客票是》航空旅客运输合【。同订立和运输合【。同条件的初步证据 ! :     旅客!未能出?示客:票,、客票?不符合规定》或,者客票?遗失不影《响,运输:合同的存在》或者有?效 》。   《。  在国内航空运】输中承运人同意【旅客:不经其?出票而乘坐民用航空!器,的承运人无权援用本!法第一百二十—八条有关赔偿责任】限制的规定 【。。     】在国际航《空,运输中承《运人同意旅》客不经?其,出票而乘坐》民用航空器的或【者客票上未依照本】法第一百一十条第(!三)项?的规:定声明的承运—。人无:权,援用本?法第一?百二十九条》有关赔?。偿责任限制的规定】 ?     【第一百一十二条  !承运人载运托运行李!时行:李票可?以包含在《客票之内《或者与客票相结【合,除本法?第一百一十条—的规定外行李票【还,。应当包括下列内【容::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(一】)托:。运行李的件数和重】量; 】 ,  :。     (—二)需要声》明托运行《李在目的《地点交付时》的利益的注明—声明金额 【   》  行李票是行【李托运和运输合【同条件的初步—证据 ?     !旅客:未能:出示行?李,票、:行李票不符合规定】。或者行?李,。票遗失不影》。响运输合同的—存在或者《有效 【     在国内】航空运输中》承运人载运托运行】李而不出具行李票】的承运人无权—援,用本法第一百—二十八条有关赔偿】。责任:限制的规定》 —    在国际航】空,运输中?承运人?载,运托运行李而不出】具行李票的或者行李!票上未依照本—。法第一百一十—条第(三)项—的规定声明的—承运:人无:权援用本法第一【百二十九《条有关赔偿》责任限制的规定 】 ?     第一】百一:。十三条  承—运人:有权要求托运人填写!航空货运单托运【人有权要求承—运人接受该航空【货运单托运》人未能出《示航空?货运单、航空货运】单不符合规定—或者:航,空,货运单遗失不影响】运输合同的存在【或者有效《 ,   【  第一百一十【四条  托运人【应当:填写航空货运单正】本,一式三份连同—货物交给《承运人? : ? ,    航空货运单!第一份注明“—交承运?人”由托运人签字】、盖章;第》。二份注?明“交收《货人:”,由,托运人和承运—人签:字、盖章;第三份】。由承运人在接受货物!。后签字、盖章—交给托运人 —    】 承运人《根,据,托运人的《请求:填写航空《货运单的《在没有相反证据【的,情况:下应当?视为:。代托:运人填写 !     第一百一!十五条  航空货】运单应?当包括的内容—由国务院民用航空】主管部?。门规定至少应当包括!以下内容:》 》 ,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。一,)出发地点和—目的地?点; 【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《二)出发地点—和目的地点均在【中华人民共》和国境内而在境外有!一个或者数》。个约定的经停—地点的至少》注明:一个经停地点; !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三)】货物运输的》最终目的地点、出发!地点或者约定的经】。停,地点之一不在中【。华人民共和国境【内依照所《适用的国《际航:空运输公约》的规定应当在货运】单,上声明此《项运输?适用该公约的—货运单上《应当载有该项声明 !  —   第一百—一十六条 》 在国内航空—运,输中承运《人同意未经填具航空!货运单而载运货【物的承运人》无权:援用本法第一百【二十八条有关赔【。偿责任限制的规定】 —    在》。国,。际航空运输》中承运人同》意未经填具航空【货运单而载运货物】。的,或者航空货》运单上未依照本法第!。一百一?十五条第(三—)项:的规定声明的承运人!无权援用本法第【。。一百:二十九条有关赔偿责!任限制?的规定 —    — ,第一百一十七条  !托运人应当》对航空货运》单上所填关于货【物的说明和声明【的,正确性负责 【 ,   》  因航《空,货运单上所》填的说明和声明不符!合规定?、不正确或者不完全!给承运人或者承【运人对之负》责的其他人》造成损失的托—运人应当《承担赔偿责任 ! ?    第一百一】十八条  航空货运!单是航空货物运输】合同订立和运输条件!以及承运人接受货物!的初步证据 【 《    航空—货运单上关于货【物的重量、》尺寸、包《装和包?装件数的说》明,具有:初步:证据的效《力除经?过,承运人和托运人当】面查对并在航空货】运单:。上注明?经过查对或者书【写关于货物的—外,表情况的《说明外?航空货运单上关于】。货,物的:数量、体积》和情况的说明—不能构成不利—于承运人的证据 】   【  :第一百一十九条  !托运人在履行航【空货物运输合同规定!的义务的条件下【有权在出发地—机,场或者目的地—机场将货物提回【或者在途中经停【时中止运输》或者:。在目的?地点:或,者途中要求》将货物交给非—航空货运单上指定的!收货人或者》要求:将货物?运回出发地》机场;但是托运人不!得因:行使此种权利而使承!运人或者《其他:。。托运人遭受》损失并应当偿—付由此产《生的费用 【 , ,。     托运人】的指示不能》执行的?承,运,人应当立即通知托】运人 《     承!运,人按照托运人的【指示处理货物没【有要求托运人出示】其,。。所收执的航空—货运单?给该航空货》运单的合法持有人】造成损?失的承运人应当【承担责任但是不【妨碍承运人向托【运,人追偿 】     收—货人的权利依照【本法:第一百二十条规定】开始时托运人的权】利即告?终,止,。;但是收货人—拒,绝接受航空》货运单?。或者货物或》者,。承,运,人无法同收货人【联系的托《运人恢复其对货物】。的处置权《    !。 第:一百:二十条  除本法】第一:百,一十九条所列情【形,外收:货人于货《。物,。到达:目的地点《并在缴付应》付款项和履行航【空,货运单?上所列运输条件后有!。。权要求承《运人移?交航:空货运单并交付【货物 》    — 除另?有约定外《承运人应当在货【物到达后立即通【知收货人 【     承】运人承认货物已【。经遗失或者货物在】应当到?达之日起七日后【仍未到达《的收货人《有权向承《。运人行使航空—货物运输《合同所赋予的权利 !     !第一百二十一条 】 托运人和收货【人在:履行航空货物—运输合同规定的【义务的条件下—无论为本人》或者他人的利益可以!。以本人的名义分别】行使本法第一百一十!九条和第一》百二十条所》赋予的权利》。  【   第一百二十】二条  本法第【一百一?十九条、《第,一百二十《条和第?一百二十一条—的规定不《影响托?运人同收货人之间】的相互关《系也不影响从—。托运人或者收货人】获得权利的第三人】之间:的关系 【     任【何与本法第一百一十!九,条、第一百二十条】和第一百二十一条规!。定,不同的合同条款应当!在航空货运单上【载明:    ! 第一百二十三【条 : 托运人应当提供】必需的?资料和文件以—便在:货物交付收货人前】。完成法律、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】关手续?;因没?有此种资料》、,文件或者《此种资料、文件不】充,足或:。者不符合规定造成的!。损失除?由于承运人或者【其受雇人、代理人】的,过错造成的外—托运人应当对承运人!承担责任 【 ?   ? 除:法律、行政法规【。另有规定外承运【人没有对前款规【。定的资料或者文件进!行,检查的义务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