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二节 机!组 —     【第四十三条  民用!。航空:器机组由机长和其他!空勤人员组成—机长应当由具有独】立驾:驶该型?号民用?航空器的技》术和经验《的驾驶?员担任 《 , :     机组】的组成和人员数【额应当符合国务院民!用航:空主管部门的规【定 : ,   —  第四十四条 】 民用航空器的【操,作由机长负责机【。长应:当严格履行》职责保护民》用航空?器及其所《载人:员和财产的安全 】    】 机长在其职权【范围内发布》的,命令民?。用航空?。器所载?人,员都:应当执行 — 《  :  第四十五—条  飞《行前机长应》当对民用航空—器实施必要的检查;!未经检查《不得起飞 【 ?    《机长:发现民用航》空,器,。、机场、气象条件】等不符合规定不能保!证,飞行安全的有权拒绝!起,飞 : ? ,  :   第四十六条】  飞行中对于任何!破坏民用航空器【、扰乱民用航空器内!秩,序、危?害民用航空器—所载人员《或者财产安》全以及?其他危及飞行安全】的行为在保》。证安全的前提下机长!有权采取必要—的适当措施》   】。  飞行中》遇到:特殊:情况时为保》证,民用航空器及其所载!人员:的,安全机长《。有权对?民用航空《器,作出处置 】    》 ,第四十七条  【机长发现机组人【员不:适宜执行飞》行任务的为保—。证飞行安全有权提】出调整 】。     第四十】八条 ? 民用航空》器遇险时机长有【。权采取一《切必要?措施并?指,挥机组人员和航空】器上其他人员采取】抢救措施在必须撤离!遇险:民用航空器的紧【急情况下机长必【须采取措施首先【组织旅客安全离开民!用航空器;未经机】长允许机组》。。人,员不得擅自离开民用!航空器;机长应当最!后离开民用航空器】 :     第!四十九?条  ?民用航空《器发生事《故机长应《当直接或《者通过空中》交通管?制单位如实》将事故情况及—时报告?国务院民《用航空主管部—。。门   !。  第五十条— , 机长收《到船舶或者其他航空!器的遇险《信号或者发现遇险】的船舶、航空—器,及其:人员应当将遇险情】况及时报告就近的空!中交通管制单—位并给?予可能的合》理的援助 !     第五【十一条 《。。 飞行中机长因【故不能履《行职务的《由仅次于机》长职务的驾驶员【代理机长《;,。在下一个经》停地起飞《前民用航空器所有人!。或者承租人应当指派!新机:长接任 !  :  第五十二—条  只有一名【。驾驶员不需配备其他!空勤人员《的民用航空器本【节对:机,长的规定适用—于该驾驶员》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