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二节 机!组,  !。   第四十—三条  《民用航空器机—组由:机长和其他空勤【人员组成机长—应,当由具有独立驾【驶该型号民用航【空器的技术和经【验的驾驶员》担任 【     机组的组!成和人?员数额应当符合国务!。院民用航空》。主管:部门的规定 】     【第四十四条  【民用航空器的操作由!。机长:负责机长应当严格履!行职责保护民用航】空,器,及其所载人员和财】产的安全 【  《   机《长在其?职权范围内》发布的命《令民用航空器—所载人员都应当执行! 《 :    第》四十:五条  飞行前机长!应当对?民,用航:空器实?施必要的检》查;未经检查不【得起飞 【     机长】发现民用航空器、】机场、气象条件等】不,符合:规定不能保证飞行】安全的有《权拒绝起飞》    ! 第四十六条 【 飞行中对于任何】破坏民用航空器、扰!乱民用航空》器内秩序、危害民】。用,航空器?所载人员或者—财产安全以及其他】危及飞行《安全的?行为在保证》安全的前提下—。机长:有权采取《必要的适当措施【 —    飞行中遇】到特殊情况时为保证!民用航空器及—其所:载人员?的安全机《长有权对民用航空器!作出处置 !     》第四十?。七条  机长—发现机组人员不适宜!执,。行飞行任务的—为保证?飞行安全有》权提出调整 【 , ?。    第四十八条!  民用航空—器遇险时机长—有权:采取一切《必要措?施,并指挥机组人员【和航空器上其他人】员采取抢救措施【。在必须撤离遇险民】用航空器的紧—急情况下机长必须采!取,措施首先组》织旅客安全》离,开民用航空器;未】经,机长允许机》。组人员不得》擅,自离开民用》航空:器;机长应》当最后离开民用航空!器 【    第四—十九条  民用【航空器发生事—故机:长应当直接或者通】。过空中交通管制单位!如实将事故情—况,及时报告国务院民用!航空主管部门—  【   第五十条【  机长收》到船:舶或者其他》航,空器的遇《。险信号或《者发现遇险的船【舶、航空器及其人员!应当将遇险情—况及:时报:告就近的《空中交通管制单位】。并给予可《能的合理的援助【 ,   【  :。第,。五十一?条  飞行》中机长因故不能履】行职务的由仅次于机!长职:务的驾驶员代理机长!;在下一《个,经,停地起?飞前民用航空器所】有人或者承》租人应?当指派新机长—接任 ?    】 第五十《二条  《只有一名驾驶员不需!配备其他空勤人【员,的民用航《。空器本节《对机:长的规定适用于该】驾,驶员 ?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