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二十二章 》执行中止《和终结
—。
— ?第二百五十六条【 执行中止
】
,
? 有下列情形!之一的人民法—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!
— (!一)申请人表—示可:以延期执行的—。;
】 — (二)案外—人对执行标》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!议,的;
》
— : : ,(三)作为一方【当事人?的公民?死,亡需:。要等待继承人继【承权利或者承—担义务的;
【
】 (四)作为!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!者其他组织终止尚】未确定?权利义务承受人【的,;
:。
【 ? ?(五)人民法院认】为应:当中止执《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!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!
! 第二百五十七【条 执行终结
!
,
【有下列情形》之一的人民法—院裁定终结执行
!
》 — (一?)申请人撤销申【请的;
《
! (二)据以!执行的法律文—书被撤销的;
】
:
! (三)作为—被执行人的公民死】亡,无,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!务承:担人的;
—
《 (!四)追索赡养费、】扶养费、抚育费案件!的,权利人死亡的;
】
:
? ,。 【(五)作为》被,执行人的《公民因?生活困难无力偿还】借款无收入来源又】丧,失劳动能力的;
】
》 — (六)人民法】院认为?应当终结执行的【其他情形
!。
》第二:。百五十八条 【中止和终结》裁定的生效
!
中止和!终,结,执行的裁定送达【。当事人后立即—生效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