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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》章 执行措施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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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百四十一条 被】执,行人报?告财产义《务
】 被执行—人未按?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!书确: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!前以及收到执—行通知之日前一【年的财产情况被【执行:人拒绝报《告或者虚假报告的】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!节轻重对被》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!理,人、有关单位的主要!。。负责:人,或者直接责》任人:员予以罚款》。、拘: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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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百四【十二条 》法院:有,权采取执行措施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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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被执行人未!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!文书确定《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!向有关单《位查询被《执行人的存款、债券!、,股票:、基金份额等财【产情况人民法院有】权根据?不同情形扣押、冻结!、划拨、变价—被执行人《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!、扣押、冻结、划】。拨,、变:价的财?产不得?超出被执行人应当】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!。法院决定扣押—、冻结、划拨、变价!。财,。产应:当,作出裁定并发出【协,。助执:行通知书有》。关单位必须办—理
【 : 第二《。百四十三条 扣】留,提取收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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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被执行人未按!执行通?知履行法律》文书确定《。的义务人民》法院有权扣留、提取!被,执行人应当履—。行义务部《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!被执行人及其所【扶养家属《的生活必需费用人】民法院扣留、提取收!入时:应当作出《裁定并发出协助【执行通知书被—执行人所在单位、】银行、信用合—作,社和其他《有储蓄业务的单位】必须办理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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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百:。四十四条 法院】合法:采取执?行措施
! 被执行【人未按执行通—知履行法律》文书:确定的义务》人民法院有权查【封、扣押、冻结、拍!卖、变?卖,。。被执行人应当履行】义务部?分的财?产但应当保》留被执行人及其所】扶养家?属的生?活,必需品采《取前款?措,施,人民法院应当—作出裁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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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百四:十五条?。 查扣程序—
【 人《民法院查《封,、扣:押财产时被执—行人:是公: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!人或者他的成年家】属到:。场;被执《行人是法人或者【其他组织的应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!或者主要负责人【到场拒?不到场的《不影响执行被—执行人是公》。民的其工作单位或】者财产所在地—的基层组织》应当派人参》加对被查封、扣押的!财产执行员必—须造具?清单由在场人签名】或者盖章后交—。被,执行人?一份被?执行人是《公民的也可以交他】的,成年:家,属,一,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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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, 第二百—四十六条 查封】财产保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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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被查封的财产执!行员可以指定被执】行人负?责,保管因被执行人【的过错造成》的损失由被执行人】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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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二百四十七—条 拍卖》和变卖
! , : 财:产被查封、扣押后执!。行员应?当责:令,被执行人在》指,定期间?履行法律《文书确?定的义务被执行【人逾期?不履行的人民—法院应当《拍卖被查封、扣押】。的财产;不适于【。拍卖或者当事—人双方同意不进【行,拍卖的人民法院【可以:委托有关单位—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!。家禁止自由买—卖的物品《交有关单《位按照国家规—定的:价,格收购?
【 , 第二百》四十八条 》 搜查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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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被执行人不履【行法律文书》确定的义务并隐匿】财产的人民法院【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!执行:人,。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!匿地进行搜查—采取前款措施由院】长签发搜查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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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。第,二百四十九条 【 交付财物或者【票证:。
! 法律文书指定【交付的财物或者票】证由执行员传唤双】方,当事人当面交—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!并由被交付人签收】有关单?位持:有该项财物》或者票证的应当根据!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!通知书转交并由被交!付人签收有关公民持!有该项财物或—者票证的人民法院】通知其交出》拒不交出的强制【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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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五!十条 对》不动产执行》
】 强制迁出房【屋或者?强制退出土地—由院长签发公告责】令被执行人在指【。定期间履行被执【行人逾期不履行的】由执行员《强,制执行强制执行【。时被执行人是—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!行人或者他》的成:年家:属到:场;被执行人是【法人或者其他—。组织的应当通知其】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!负责人到场》拒不到场的》不影响?执行:被执: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!单位或者房》屋,、土地?所,。在,地的基层组织应【。当,派,人参加?执行员应当》将强制执行情况【记入笔录由》在场人签名或者【盖,章强制迁出房屋被搬!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!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!。给被执行人》被执行人《是公民的也可—以交给他的成年【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!成的损失由被执【行人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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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第二?百五十?一条 证照转【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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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执】行中需要办理有关】。财产权证《照转移手续的人民】法院可以向有—关单位发出协助执】行通知书有关单【位,。。必须办理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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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?第二百五十二—条 对《行为执?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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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对判决、裁》定和:其他:法律文?书指定?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!执行通知履行的人】民法院可以强制执】行或者委托》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!完成费用由被执行】人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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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二百五十三条 【。 迟延?履,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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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被执》行人:未按判决、裁定和】其他法?律文书指定》的期间?履行给付金钱义【务的应当加倍支【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!务利息?被执行?人未按判《决、裁定和其他【法律文书指》定的期间履行其他】义务的应当支—付迟延?履行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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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第:二百五十四条 继!续,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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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人?民法院采取》本法第二百》。四十:二条、第二百四十三!条,、第二百四十四【条规定的执行措施】后被执?行人仍不《能偿还债务的应当】继续履行义务债【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!其,。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!求,人民法院执行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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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五!十五条 《 执威慑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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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被执行人不履行】。。法律文?书确定?的义务的人民法【院可以对其采取或】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!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!系,统,记录、通过媒体公】布,不履行义《务信:。息以及法律规—定的其他措》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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