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—六章 审判》监督程序
》。
【 《第一:百,。九十八条 法院】决定再审
【
《 ?各级人民《法院院长《对本院已经发生法】律效力?。的,判决、裁定、调【解书发现确》有错:误认:为需要再审》的应当提交审—判,委员: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!法院对?地方各级人》。民法院?已经发生法》律效力的判决、【裁定、调《解书上级人民—法院对下级人民法】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!的判决、裁定、【调,解书发现确有错【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!。令下级人民法院再】审
! :第一百九十九条 】 当事人《。。申请再审
—
—。 当事人对已经发!生法律?效力的判《决、:。裁定认?为有错误的可—以向:上一级?人民法院申请再审】;当事人《一方人数众多或者】当事人?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!可以向原审》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!事人申请再审的不】。停止判?决、:。。裁定的执行
—
,
《 第二—百条 《再审:理由
】 当事人的申!请符: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!民法院?应当再?审
》
《 (一)!有新的证《据足以推翻原判【决、裁定的;—
,
】 《 ,(二)原判决—。、裁定认定》的基本?事实缺?乏证据证《明,。的;:
?
! (三)原判决、!裁定认定事实的【主要:证据是伪造的;【
《
】 (?四)原判《决、裁?定认定事实》的主要证《据未经质《。证的;?
,。
?
: 【 ,(五:)对审理案》件需要的《主要证据《当事人因《。客,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!书面申?请人民法院调查【收集:人民法院未调—查收集的;
!
? — (六)原判—决、裁定适用法【律确有错误的—;
:
】 (七【)审判组《。织的组成不合—法,或者依法应》当回避的审》判人员没有回避的;!
,
《
】 (八)无诉讼【行为能力人》未经:法定代理人代为【诉讼或?者应:当参加诉讼的当【事人因?不能归责《于本人或者其诉【讼代理?。人的事由未参—加诉讼?的;
】 》 (九)—违反法律规定—剥夺当事《人辩:论权利的;
—
! (十)未经!传票传?唤缺席判决的;
】
》 】(十一?)原判决、裁定遗漏!或者超出诉》讼,请求的;
【
! (十二)据以作!出原判决《。、裁定的法律文【书被撤销或者—变更的?;
?
! ?(十三)审判人员】。审理该案《件时有?贪污受贿《徇私舞?弊枉法?。裁判行为的
】
:
第二【百,零,一条 调解书【再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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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事】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!力的调解书提出【证据证明《调解违反《自愿原则《或者调解协议的内】容违反法律》的可以申请》再,审经人民法院—审查属实的应当再】审
【 第二百【。零二条?。 离?婚判决?不,得再审
】
当事人对!已经发生《。法律效力《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!决、调解书不得申】请再审
—
第二!。百零三条 申请】再审的材料
】
— 当事人《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!再审申请书等—材料人民法》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!请书之日《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!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!人对方当事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】申请:书副本之日起十五】日内提交《书面意见;》不提:交书面意见的不【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!民法院可以要—求申请人和对方当】事人补充有关材料】询问有关事项—
【 第二百零四】条 审《查申请和再审法【庭
! 人民《法院应当自》收到:再审申请书之—日起三个《月内审?查符合本法规定的】裁,定再审?;不符合本法规定】的裁定驳《回申请有特殊情【况,需要延长的由本院】院长批?准,因当:事,人申:请裁:。定再审的《案件由中级人—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!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!本法第一《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选!。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!请再审的除外—。最高:人民法院、高级人】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!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!其他人?民法院再审也可【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!审
?
】第二百零五条 申!请再:审期:限
?
?
: 当事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!决、裁定《发生法律《效力后六个》月内提出;有本【法,第二百条第》一项、第三项、第十!。二项、第十三项规】定情:形的自知道或—。者应当?知道之日起六个月】内,提出
—
第【二,百零六条 原裁判!和,调解书执行中止
】
!按照审判《监督程?序决定再审的案【件裁定?中止:原判决、裁定、【调解:书的执?行但追索赡》养费、扶养费—、抚育费、抚恤金】。、医疗费用》、劳动报酬》等,案件可?。以不:。中止执行
!
》第二百零《七条: :再审适用程》。。序
—
》人,民法院?按照审判《。监督程序《。再审: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!的判决、裁定是由】第一:审,法院作出的按照第】一审程序审》理所作的判决—。、裁:定当事?人可:以上诉;发生—法律效力《的判决?、,裁定是由第二—。审法院作出的按照】第二审程《序审理所作的判决、!。裁定是发《生法律效力的判决】、裁:定;上级人民—法院按照审》判监督程序提审【的按照第《二审程?序审理所《作的判决、裁定是发!生,法律效力《的判决、裁定人民法!院审理再《审案:。件应当另行组成合】议,庭
! 第二百零八【条 :。 检:察院抗诉
【
《 , ,。 最高人民检察【院对各?级,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!律,效,力的判决《、裁定上级人民检察!。院对下级人》民法:院已经发生法律效】力的:判决、裁定发—现有本法第二百【条规定?情,形之:一的或者发》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!益、社会公共利益的!应当提出抗》诉地:方各级人民检察【院对同级《人,民法院已经发生法】律效力的《判决、裁定》发现有本《法第:二百条规《定情形之一》的或者?发现调解书》。损害国家利益、【社,会公共?利益的可以向同【。级人:。民法院?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!级,人民检察《院备案;也》可以:提请上级人民检察】院向同级人民—法,院提出抗诉各—级人:民,检察:院,对审判监《督程序以《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!审判人?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!同级人民《法院提出检》察建:议
【 ? 第二百零九条 !。申请检察院建议【或抗诉
—
有下!列情形之一的当事】人可以向人民检【察院申请检察建议】或者抗诉
—
《 】(一)人民法院驳】回再审?申请的;
—
:
,
— (二)人【。民法院逾期未对再】审申:请作:出裁定?的;
! : (三【)再审判《决、裁?。定有明显错误的人】民检察院《。对,当事人的申请应【当在三个月》内进行审《查作出提出》或者:不予提出检察建【议或者?抗诉的决定当事人】不得再?次向人民《检察院申请检察【建议:或者抗诉
—。
:
,
第二百】一十条 调查【核实
】 , 人民检察院因!。履行法律监督—职责提出检察—建议或者抗诉的【需要可?以向:当事人或《者案外?人调查核实有关情】况
】。 第二百一十】一条 裁定再【审
》。
人【民检察院提出—抗诉的案《。件接受抗诉的人【。民法院应当自收到】抗诉书之日起三十】日内作出再审—的裁定;有本法【第二百条第一—项至第五项规—定,情形:之一:的,可以交下一级—人民法院再审但经】该下:一级人民法院再【审的除外
!
第二【百一十二条 【抗诉书
】
》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人!民法院的《判决、裁定》、调解书提出—抗诉的应当制作【抗诉书?
! 第二百一》十,三条 ? ,检察:官出庭
】
《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!诉的:案件人民法院再审】。。时应当通知人—民检察院派》员出:席,法庭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