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—五章: 特别?程序
!。
: 第《。一百七十七》条 : 适用范围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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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人民法院审理选!民资:。格,案件、?宣告失踪或》者宣告死亡案—件、认定公民—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!限制民?事行为能力案件、认!定财产无主案件【、确:认调解协议案件和】实,现担保物权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】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!。。本法和?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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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】百七十八条 【审判组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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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依照本章程序】审理的案件实行【一审终审选》。民资:格案件或者重—大,、疑难的案》件由审判员》。组成合议庭审理【;其他案件由审判】员一人独任审理
】
!第一:。百七十九条 另行!起诉:
! 人民法院》在依照本章程序审理!。案件的过《程中发现本案—属,于民事权益》争议的应当裁—定终结特别程序并告!知利害关系人可以】另,行起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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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第一百《八十条 审限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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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!序审理的《案件应当在立—案之日起三十—日内或者公》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!结有特殊情况需要】延,长的:由本:院院长批《准但审理选民资【格的案件《除外
! 第《一百八十一条 【 起诉与管辖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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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民】不服: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!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!决定可以在选举【。日,的五日以前向选【区所在?地基层人民》。法院起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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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:。 第一百八十【二条 ? 审限和判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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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人民—法院受理《选民资格案件后必】须在选?举日:前审:结审理?时起:诉人、选举委员会的!代表和有关公民必须!参加:人,民法院的判决书应当!在选举日前送达选举!委员会和起诉人并】通知有关公民
!
【第一百八十》三条 《宣告失踪
】
—公民:下,落不明满二》年利害关系人申请】宣告:其失踪的向下—落不:明人住所地基层人】民法院提出申—请书应当《写明失踪的事实、时!间和请求并附有公】安机关或者其他有】关机关关于该—公民下落不》。明的书?面证明
【
第一】百八十?。四条 宣告—。死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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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。 公民下落不【明满四年《或者因意外》事故下落《不明满二《年或:者因意?外事故下《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!明该公民不可—能,生存利?害关系?人申请宣告》其死亡?的向:下,落不:明人住?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!出申请书《应当写明下落不明】的事实、时》间和请求《并附有公安》机关或者其》。他,有关机关关于—该,公民下落不》明的书面证明
】
】第一百八十五—条 公告与—判决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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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人民:法院受理宣告失【踪、宣告死亡案件】后应当发出寻找下】落不:明人:的公告宣告失—踪的:公告期间为》。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!。告期间为一年因意】。。外事故下落》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!该公民不可能生存】的,宣告死亡的公告期】间为三个月公告期】间届:满,人民法院应当根据】被宣告失踪、宣告】死,亡的事?实是否得到》确认作出宣告—失踪、宣告死亡的】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!判决
! 第一百八【。十,六条: 撤销判》。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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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宣】告失踪?、宣告死《亡,的公民重新出现【经,本人或者利害—关系人申请人民法】院应当作出新判【。决撤销原判决
【
》 , 第一》百八十?七条 管辖与申请!书
》。
申请认!定,公民无民事行为能】力,或者限制民事—行为能力由其—。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!关系:人向该公民住所【地基层人民法院提】出申请书应当写明】。该公民无民事行为】能力或者限》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事!。实和根据
》
【 第一百八十八条! , 鉴定
【
《 人民《法院受理申请后【必要时应当对—被,请求认?定为无民事行为【能力:或者限制民事行【为,能力的公民进—行鉴定申《。请,人已提?供鉴定意见的—应当对鉴定意—见进行审查
】。
【第一百八十九条 】 代理、审理和判决!
! 人民法院审理认定!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!或者限制民事行为】能力的案件应当由该!公民:的近亲属《为代理人但申请人】除外:近亲属互相》推诿的由人民法院指!定其:中一人为代理人【该公民健《康情况许《可的还应当询问本人!的意见人《民法院经审理认【定,。。申请有事实根据【的,判决该公民为—无民事行为能力或】者限制民《事行为能力》人;认?定申请没有事实根】据的应当判决予以】驳回
! ?第一百九十条 撤!销判决
《
》 人民法院】根据被认定为—无民:事行为能《力人、限《制民事行为能力【人或者他的监护人】的申请证实该公民】无,民事行为《能力或者限制民事】行为能力《的原因已经消除的应!当作:出新判决撤销—原判决?
?
— 第一百九十一【条 管辖与申请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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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申?。请认定财产》无主由公民、法【人,或者其他组织向财产!所在地?基层人民法院—提出申请书应—当写明?财产:的种类、数量以及】要求认定财》产无主?的根: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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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第,一百九十二条 】。公,。。告和判决
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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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人民法》院受理申请后经【审,查核实应当》发出财?。产认:领公:告公告满一年无人认!领的判决认定财【产无主收归国—家或者集体所有
!
《 《第一百九十三条 】 判决撤《销,。
— ? ,。判决认定财产无主后!原财产所《有人或者继承人【出现:在民法通则规定【的诉:。讼时效期间》。。可以对财产提出请】求人民法院审查属】。实后应当作出新判决!撤,销原判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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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一》百,九十四条 申请条!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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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!请司法确认调解【协议:由双方当《事人依照人》民调解?法等法律自》调解协议生效之日】起三十日内共—同向调?解组织所在地基层】人民法?院提出
》
】第一百九十五条【 审查和裁定
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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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人民法院受理【申请后经审》。查符合法律规—定的裁?定调解协议有效一】方当事?人拒绝履行》或者未全《部,履,行的:对方当事人可—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!行;不符合法—律规定的裁》定驳回申请当事人】可,以通过调解方式变更!原调解协《议或者达成新—的调解协《议也可以向人民【法院提起诉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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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一百》九,十六条? 申请条件
】
》 ?申,请实现担保物权【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!他有:权请:求,实现担保物权的【人依:照物权法《等法:律向:担,保财:产所在地或者—担,保物权登记地基层】人民法院提出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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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。 , 第一百九十【七条 审查和【裁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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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。 人民法院受【理申请后经审查【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!拍卖、变卖担保【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!定可以向人民法【。院申请执《行;不符合法—律规定的裁定驳【回申请当《事人可?。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!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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