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十七章 督促【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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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第二百一十四条【 申请支》付令: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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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债权人请求债务【人给付金钱、有价证!券符合下列条件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!基层人民法院申【请,支付令(一)债【权人与债务》人没有其他》债,。务纠纷的;(二【)支付?令能够送达债—务人:的申:请书应当《写明请求给付—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!数量和所根据—的事实?、证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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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。 第《二百一十五条 】受理支付令申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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债权人】提出申请后》。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!内通知债《权人是否受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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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百一—十六条?。 支付令》
— 《。人民法?院,受理申请后经审【查债权人《提供的事实、证据对!债权债务《关系明确、合法的应!当在受?理之日起十五日内】向债:务人发出支付令;】申请不?成立:的裁定予以》驳回债务人》应当自收到支付令】之日起?十五:日内清偿债务或者】向人:民法院提出书面【异议债务人在—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!出异议又不履行【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!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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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第二百一十七—条 ?。债务人异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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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。 人?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!出的书面异议后经】审查异议《成立的?应当裁定《终结督促程序—支付令自行失效支】。。付令失效的》转入:诉,讼程序但申》请支付令的一—方当:事人不同意提起【诉讼:的除外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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