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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十七章《 ,督促程序 】  》   第二百一十】四条  申请支【付令条件 —   —  债?权人请求债务—人给付金钱、有【价证券符合下—列条件的可以—向有:管辖权的基层人【民法院申请支—付令(一)债权【人与债务人没有其】。他债务纠纷》的;(二)支付令能!够送达债务人—的申: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!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!的数量?和,所根据的《事实:、,证,据  】   第二百一十五!条  受理支付令申!请  】   债权人提出申!请后人民《法,。院,应当在五日内通知】债权人是否受理 !     第!二百一十六》条  支《付令  !。   人《。。民法院受理》申请后经审查—债权人?提供的事实、—证据对债权》债务关系明确、合】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!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!发出支付令;—申请不成《立的裁定予》以,驳回债?务,人应当自《收到支付令之日起】十五日内清偿债【务或者向人民法【院提出书《面异议债务人在【前,款规定的期》间不提出异议又【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!人可以向人民—法院申请执行 !    — 第二百一十—七条  债》务人异议 !  :   人民法—院收到?债务:人提出的书》面异议后经》审查异议成》立的应?当裁定?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!。自行失效支》付令失效的》转入诉讼程序—但申请支付》令的一方当事人【不同意提起》诉讼的除外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