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。。十四章 第二审【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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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一:百六:十四条 上诉权】
】 当事人》。不服地方《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!的有权在判决书【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!。向上一级人民法【院提起?上诉当事人不服地】方人民法院第一【审,裁定的有权在裁定】书送达之日起十日】内向:上一级人民》法院提起上》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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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一—百六:十五条 上诉【状
! 上诉应当递交上!诉状上诉状》的,内容应当包括当【。事人的姓《。名,法人的名《称及其法定代—表人:的姓名或者其他【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!负责:人的姓名;原审人民!法,院名称?、案件的编》号和案由;上—诉的请求和理由【
【 第一百六【十六条 提出上诉!状,
! 上诉状《应当通过原》审人民?法院提出并按照对】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!的,人数提出副本—当事人直接向第二】。审人民法《院上诉?的第二审人民—法,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!诉状移?交原:审人民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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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一百六十—七,条 : 原审?法院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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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!上,诉,状应当在五日—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!对方当事人对方当】事人在收到之—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!辩状人民法院应【当在收?到答辩状之》日起五日内》将副本送达上—诉人对方当事人不】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!人民法院审理原【审人民法院收—到上诉状、》答辩:状应当在五》日内:连同全部《。案卷和证《据报送第《二审人民法》院
】 : ,第一百六十八条 】 审理范围》
】 第二审人民法院!。应当对上诉请求的】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!进行审?查
【 第一—百六:十九条? 审理《方式
《
《 第二审【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!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!审理:经过阅?卷、调查和》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!出新的事实、证【据或者理由合议【庭认为不需要—开庭:审理的可以》不,开庭审理第二—审人:民法院审《。理上诉案《件可以在本院进【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!地或者原审人民【法院所在地进—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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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。 第一百《七十条 二审裁判!
】 第二审人民法院!对上:诉案件经过审理按】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!(一)原判决—、裁定认定事实【清楚适用《法律正确的》以判决、裁定—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!判决、裁定;—(二)原判决、裁定!认定事实错误或者】适,用法律?错误的以判决、【裁定方?式依法改判、撤【销或者变更;—(三)原《判,决认:定基本事实不清的】裁定撤销原判—决发回原审》人民法院重审或【。者查清?事实后改《判,;(四?。。)原判决遗漏当事】人或者违法缺席判】决等严?重违反?法定程序的》裁定撤销《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!法院重审原审人【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!案件作?出判决后当》。。事人提起上诉的第】二审人民法》院不:得再次发回重审
】
【 :第一百七十一条 】 裁定上《诉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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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二审?人民:法院对不《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!定的上诉案件—。的,处理一律《使用裁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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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一百七十二!。条 : 二审调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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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审人【民法院?审理上诉案件—可以进行调解调【解达:成协议应当制作调】解书由?审判人员、》书记员署名》加盖人民法院印章】调解书送达》后,原审人民法》院的判?。决即:视为撤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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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!百,七,十三条 》撤回:上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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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!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!上诉的是否》准,许由第二审人民法】院裁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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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一百七十!四条 二审适用程!序,
— 《第二审人民法院审】理上诉案件除依照本!章规定外适用—第一审普通程序
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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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一百七十五》。条 二审》裁判效?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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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。第二:审人民法院的—判决、裁定是终【审的判决《。、裁定
》
第!一百七十《。六条 《二审审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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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人民法院审理!对,判决的?上,。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!立案之日起三个【月内审?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!长的由本《院院:长批准人《民,法院审理对裁定【的上:诉案件应当在第二】审立案?之,日起三十日内作【出终审裁定
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