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,十四章 《第二审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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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,一,百六十四条 — 上诉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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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当事人不服地】方,人民法?院第一审判》决的有权在判决【书送达?之日起十五》日内向上一级人【。。民法院提起上诉当】事人不?服地方人民法院第】一审:裁定:的有权在裁》定书送达《之日:起十:日内向?上一级人民》。法院提起上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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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一百六》十五条? 上?诉,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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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上诉应当递交上【诉状上?诉状的内容应—当包括当事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!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!名或:者其他组织》的,名称及其《主要:负责人的姓名;原】审人民法院名—称、案件的编号和案!由;上诉的》请,求和理?由,
— : 第一百六十【六条 提出上诉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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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上诉状应当通】过原审人民法院【提出并按《照对方当《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!数提出?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!二审人民《法院上诉《的第:二审人?民法院应《当在五日内将—上诉状?移交原?审人民?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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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第一百六十七【条, 原审法院—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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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原审?人民法院《。收,到上诉状应》。当,在五日内将上诉【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!人对:方当事人在收—到之:日起十五日》内提出答辩状人【民法院应当》在收到答辩状之【日起五日《内将副本送达上诉】人对方当《事人不提《出答辩状的不—影,响人民法院》。审理原审人民法院】收到上?诉状、答辩状应当在!五日内连同全部案】卷和证据报送第二】审人民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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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一—百,六十八条 》 审理?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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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审人!民法院?。应当对上诉》请求的有《关事实?和适用法律进—行,审查
】 第》一百:六十九?条 ?审理方?式
: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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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!案件应?当组:成,合议:庭开庭审理经过阅】卷、调?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!有提出新的》事实、证据或者理由!合议庭认为不需要】开庭审理的》。可以不开《庭审理第二审—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!。件可以?在,本院进行也可—以,到案件?发生地或者原审【人民法院《所在地?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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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?一百七十条 二审!裁判
! , 第二审人—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!过审理按照下—列情形?分别处理《(一)原判决—、裁:定认定事实清楚【适用法律正确—的,以判决、《裁,定,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!。判,决、裁定;(二)】原判决、裁定—认定事实《错,误或者适用法律【错误的以判决、裁定!方式依法改》判、撤销或者变【更;(三)原—判决认定基》本事实不清的裁【定撤销原判决发回】原审人民法院—重审或?。。者查清事实》后改判;(四)原】判决:遗漏当事人或—者违法缺《。席判:决等:严重违反法定程序】的裁定撤销》原判决发《回原审人民》法院重审原审—人民:法院对发回重—审的案件《作出判?决后当?事人提起上诉的【第二审人民法—院不得再次》发回重审
】
《 第一百七—十一条 《 裁定上诉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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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审人民法】院对不服第一审人民!法院裁?定,的上诉?案,件的处理《一律使用裁》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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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?一百七十二条 【 二审调解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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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,第二审人民》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!。以进行?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!当制:作调解书由》审判:人员、书记员—署名加?盖人民法院》印章调解书送达【后原审人《民法院的判》决,即视为撤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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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第一百《七十三条《。 撤回《上诉:
— ? 第二审人民—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!人申请撤回上—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!审人:民法:院裁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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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一百七十四【条 ?二审适用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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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审人民法院】审理上诉案件除依】照本章规定外适【用第一审普通程序】
】 第一百七十五】条 二审裁判【效力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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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。 第二审【人民法院的判决【、裁定是终》审的判决、》裁定
【
第一【百七十六条》 二审审》限
》
—人民法院审理—。对判:决的:上诉:案件应当《在第二审立案—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!。有特殊情《况需要延《长的由本院院—长批准人民法—院审:理对裁定的上—诉案件应《当在第二审立案之】日起三十日》内作出终《审裁定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