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【 审判组织
】
,
【 第三十九条—。 一审审判—组织
【
》人民法院《审,理第一审民事案【件由审?判员、陪审员共同组!。成合议庭《。或者由审《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!庭的成?。员人数必《须是:单数适用简易—程序审理《的民事案件由审【。。判员一人独任审理】陪审员?在执行陪审职—务时与审判》员有同等《的权利义务》
! 第四十《条 二《、重、?再审审判组织
!
,
《 人民法院审【理第二审民事案件】由审判员《组成合议庭合议【庭的成员人数必【须是:单数发回重审的案件!原审:人民:法院应当按照第【一,审程:序另行组成合议庭】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!第一审?的按照第一》审程序另行》组成合?议庭;原来是第二审!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!院提审的按照—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!合议:庭
】 第四》十一条? 审判长
【
合!议庭的审判长—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!审判员一人担—任;院长或》者庭长参加审判【的由院长或者庭长】担任:
— 第四十二】条 评议原则
!
— 合议《庭,评议案件实行少【数服从多数》的原则评议》应当制作笔》录由合?议庭成员签》名评议中的不—同意见必须如—实记入笔录
】
第四!。。十,三条 审判人员】职责
】 审》判人员应当依—法,秉公办案《审判人员《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!诉讼代理人》请客送?礼,审判人员有》贪污受贿徇》。私舞弊枉法裁—判行为的应当—追究法律责任;【构成犯罪的》依法追究刑事—责任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