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五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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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一节 《财产所有权和与财】产所有权有》关的财产权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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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》七十一条 财产】。所有:权,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!己的财产享有占有、! 使用、 》收益和处分的权利】
— 《第七十二条 财】产所有权的取得不】得违反法律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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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!照合同或者其他【合法方式取》。得,财产的?财产所有权从—财,产交付?时起转移法律—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!另有约定的除外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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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第七十三条 】国家财?产属于全民所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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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国家财产神—圣不可侵犯》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!人侵占、《哄抢:、私分、截留、破坏!
! 第七十四条 】。劳动群众《集,体组织的财产—。属于:劳动群众《集,。体所有包《括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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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一)—法律规定为集体【所有的土地》和,。森林、山岭、—草原、荒《地、滩涂《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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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》 (二)集体经济】组,织的财产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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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(三)集体】所有:的建筑物《、水库、农田水【利,设施和教育、科学】、文化、卫》生、体?育等设施;
】。
【 ,。 (《四):集体所有的其他【财产
【。
集体【所有的土《地依:照,法律:属于村农民》集体所?有由村农业》生产合作社等农业】集体经济组织—或者村民委员会【经营、管理已经属】于乡 (镇) 【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!有的可以《属于乡 (镇) 农!民集体所有》
! 集体所有的财产】受,法律保护禁》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!。侵占、哄抢、私【分、:破坏或者非法—查封、扣押、冻【结、没?收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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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? 第七十《五条 公民的【个人财?产包括公民的合法】收入、房屋、储【蓄、生活用品、文物!、图书资料、林木】、牲畜和《法律允许公民—。所有的生产资料以】及其他合法》财产
! ?公民的合法财产【受法律保护禁止【任,何组织或者个人侵】占、哄?抢、破坏或者非法】查封、扣押、—冻结、没《收
】 第《七十六条《 公民依法享有财!产继承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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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。第七十七条 — 社会?团体包括宗教团【体的合法《财产受?法,。。律保护
【
第七十!八条 财产可以由!两个以上的公民【、法人共有
】
共有!分,为按:份共:有和共?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!照各自的份》额对:共有财?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!共,同共有人对共有【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!务
! 按份共有财产的!每个共?有人有权要求将【自己:。的份额分《出或者转让》但在出?售时其他共》有人在同等条件下】有优先购《。买的权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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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。 第?七十九条 所有人!不明的埋藏物、隐】藏物归国家》所有接收单位应当】对上:缴的:单位或者个人给【予表扬?或者物质奖励
】
《 拾得遗【失物、?漂流物或《者失散的饲》养动物应当归还【失主因?此而:支,出的费用由失—。主偿还
【
第八十!条 : 国家?所有的土地》可以依法由全—民所有?制单位使用也可【以依法?确定由?集体所有制单位使】用,国家:保护它的使用—、收:益的权利;使用单】位有管?。理、保护、合—。。理利用的义务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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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民!、集体依法对集体】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!。由集体?使用的土地的承【包经营权受法—律保护?承包双方的》权利和义《。务依照法律》由承包合同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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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土地?不得买卖、出—租、抵押或者以其他!形式非法转让
!。
《 第八十—一条 国》家,所有的森林、山岭】、草:原、荒地、滩涂、】水面等自然资源可以!依,法由全民《所有制单位使—用也可以依法确定由!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!国家保护它的使用】、收益?的权利;使》用单位有管》理、保护、》。。合理利用的义—。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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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。 国家?所有:。的矿藏可以依法【。由,全,民所有制单位和【集体所有制单—位开:采也:可以依法由公民采】挖国:。家保护合法的采矿】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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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公民、集体】依,法对集体所有—。的或:者国家所有由集【体使用森林、山【岭,、草原、荒地、滩涂!、水面的承包经营权!受法律保《护承包双《方的权?利和义务依照法律】由承包合同规定
!
【 国家所有的矿藏】、水流国家》所有的和法律规定】属于集体《所有的林《地、山岭《、草原,荒地、滩】涂,不得:。买卖、?出租、抵押或者【以其:他形式非法转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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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!十二条 全民所有!制,企业对国家授予它经!。营管理?的财:。产依法?享有经营权受法律保!护
! :第八:十三条? ,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!应当按?照有利生产、方便】生活、团《结,互助、?公平合理的精神正】确处理截水、—排水、通行、通【风、采?光等方?面的相邻关》系给相邻方造成妨】碍,或者损失《。的应当停止侵害排】。除妨碍赔偿损失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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