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节 个!人合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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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【十条 个人合伙】是,指两个以上公民【按照:协议:各自提供《资金、实物、—技术等合伙经营、共!同劳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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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, 第三十一》条, 合伙人》应当:对出资数额、盈余】分配:。、债务承《担、:入伙、退伙、合伙终!止等事项订》立书面协议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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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!条 合伙人投入】的财:产,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!使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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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合伙经营—积累的财产》归,合伙人共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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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。 ?第三十三条》 个人合伙可以】。起字:号依:法经核?准登记在核准登记的!经营范围内》从事经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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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三十四条— 个人合伙的经】营活动由合伙人【共同决定合》伙人有执行和监督】的权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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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伙【人可:以推举负责人—合伙负责《人和其他人员的经】营活动由全》体合伙?人承担民事责任【
— 第三十五条! 合伙的》债务由?合伙人按照出—资比:。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!各,自的财产承担—。清偿责任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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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合伙—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!连带责任法律—另有规定的》除,外偿还合伙》债务超过自己—应当承担数额—的,合伙人有权向—其他合伙《人追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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