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—。节 个体《工商户、农村—承包经营户》
】 , ?第,二十六条 公民在!法律: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!核准登记《从事:工,。商业经营的》为个体工《商户个?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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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第二十七条 — ,农村:集体经?济组织的成》员在法律允许—的范围内按照承包合!同规定从事商品经营!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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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—八条 个》体工商户、农村承包!经营户的合》法权益受法律保【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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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二十九条 》 个:体工商户、农村承】包经营户的债务【个人经?营的以个人财—产承担;《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!产,承,担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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