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节 】宣告失踪和宣告死】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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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第二十条 !公民下落《。不明满二年的利害】关系人可以向—人民:法,院,申请宣告《他为失踪人》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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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战争:期,间下落不明的下【。落,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!束之:日起计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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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】一条 失》踪人的财产由他的】配,偶 、父母 、【成,年子女或者》关系密切的其—他亲属、朋友—代,管代管有争》议的没有以》。上,规定的人或者—以上规定的人无能】力代:。管的由人民法院【指定的人代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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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失踪人《。所欠税款、》债务和应《付,的其他费用由代【管人:从,失踪人的财产中支】付,
【 第二十二条】 被宣告失踪的人!重新出现或者—确知他的《下落经本人或者利害!关系人申请》人民法院应》。当撤销对他》的失踪宣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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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。二十三条 》 ,公民有?。下列情形之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】以向人民法院申【请,宣告:他死: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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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(一)下落—不明满四年》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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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二【)因意外事故下落不!明从事故发生之【日起满二年的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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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战争期间下!落不明的下落不【明的时间《从战争结束之日【起计算?
【 第二》十四条 被宣告死!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!确知他?没有死亡经本人【或者利害关系—人申请人民法院【应当:撤,销对他的死亡宣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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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有民—事行为能力人—在被: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!民事法律行为—有效
】 第二十五条! 被撤销死—亡宣:告的人?有,权,请求返还财产 【依照继承《法取:得他的财产》的公民?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!物;原物不存在的给!予适当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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