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二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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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节 !民事权利能力和民】事行为能《力
! 第九条【 公民从出生【时起到死亡时止 具!有民事权利能力 依!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!民事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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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。 第十条 —公民的?民,事权利能《力一律平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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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一》条 十八周—岁以上的公民是成】年人具有完全民事】行为能力可以独【立进行民事》活动是完全》民事行?为能力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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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: 十六周岁以上不!满十八周岁》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!收,入,为主要?生活来源《的,视为完全民》事行为?能力人
! ? 第十二条 十】周,岁以上的未成年【人是限制民事行为】。能力人可以进行与】他的年龄、智力相适!应的民事活》动;:。其他民?事活动?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!理或者征得》他的:法定:代理:人的同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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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不满十周岁的未成】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!力,人,由他的法定》代理人代理民—事,。。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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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十三条 不能【辨,认自己行为的—精神病人是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!他的法定代理—人代理民事活动【
【 ?不,能,完全辨认《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!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!人,可以进行与他—的精:神健康状况》。相适:应的民事活动;其】。他民事?。活动由?他的法定代理人【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!定代:理,人的同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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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】条 无民事行为能!力,人、:限制:民事:行为能力人的—监护人是《他的法定代》理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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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《五条: 公民以他的户】籍所在地的居住【地为住所经》常,居,住地与?。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!住地视为《。住所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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