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七编
?。
】
第一章 一般【规定
】
《 第?。一千一百六十四条 ! 本编调整因侵【害民:事权益产生的—民事关系
【
》 第一千一百【六十五?条 行为》人因: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!。益造成损害的应【当承担?侵权责?任
:
《
依照【法律规定推定行【为人有过错其不能】证明自己没有过错】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!
】 第?一千一百六》十六条? 行为人造成他】。人民事?权益损?害不:论行为人有无—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!担,侵权:责任的依照》其规定
》
:
? 第一》千,一百六十七》条, :侵权行为危及他【人人:身、财产安全的被】。侵权人有权请求【侵权人承担》停止侵?害,、排除妨碍、消【除危险等侵》权,责任
! 第一千一百】六十八条 二人以!上,共同实?施侵权行为造—成他人损害的—应当承担连带责任
!
:。
:
, 第》一,千一百六十九条【 教唆、帮助【他,人实施侵《权,行为的应当与—行为人?承担连带责任
】
— 教唆、帮—助无:民事行为能》力人、限制民事行】为能力?人实施侵权行为【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!。;该无民事行为能力!人、限?。制民:事行为能力人的【监护人未尽》到,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!相应的责任
】
》 第一千一—百七十条 二人】以上:实施危及《他,人人:身、财产安全的行】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!的行为造成他人损】害,能够确定具体侵【权人的由侵》权人承担责任;不】能确定具体侵权【。人的:行为人?承担连带责任
】
】第一千一百七十一】条 ?二,人以: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!造成:同一损害每个人【的侵权行为》都足以造成全部损】。害,。的行为人《承担:连,带责任
【
第一千!一百七?十,二,条 :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!侵权行为《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!定责任大小的各【自承担?相应的责《任;难以确》定责:任大:小的平均《承担:责任:。。
,
《
第—一千一?百七:十三条? 被侵权人—。对同一损害的发生】或者扩大有过—错,的可:以减:轻侵权人的责任【。
,
】 ,第一千一百七—十四条 损—害是因受害人故意】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!责,任
》
》 第一千一百七【十五:条 ?损害是因第三—人造成的第三—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!
【 第《一千:一百七十六条 自!愿参:加具有?。一定风险的文体活】动因其他参加者【的行为受到损—害的受害人不得请】求其他参加》者承担?侵权责任;》。但,是其他参加者对损】害,。的发生有故》。意或者重大过—失的除外《
,
:
? , 活动组织【者的责任《适,用本法?第一千一《百九:十八条至第一千【二百零一《条的规定
】
第一千!一百七十七条 【 合法权益受到【侵害情况紧迫且【不能及时获得国家】机关保?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!。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!以弥补?的损害的受害人可】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!益的必要范》围内采取扣留—侵权人的《财,物等合理措》。施;但是应当立即】请,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!
,
— 受害人采取的!措施:不当造?成他人损《害的应当承担—侵权:责任
《
?
》第,一,千一:。百七十?八条 ? 本法和其他法【律对不承担责任【或者减轻责任—的情形另《有,规定的依照其规定】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