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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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节 夫【妻关系
】
》 第一千》。零五:十五条 》。夫妻在婚《姻家庭中地位平等
!
— ?第一千零五十六条 ! 夫妻双方都有各】自使用自己姓—名的权利
》
!第一千零五十—七条 夫妻双【方都有参加生产【、,工作、?学习: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!方不得对《另一方?加以限?制或者干涉
!。
,
? 第一千零五十】八条 夫妻双【方平等?享,。有对未成年子—女抚养、教育和保护!的权利?共同承担《对未成年《子女抚养、教育【和保护?的义务?
— ? 第一千零五—十,九条 夫妻有相互!扶养的义务
—
— ?需要扶养《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!行扶养义务时有【要求其给《付扶养费的》权利
—
,
第一【千零六十条 夫】妻一方因家》。庭日:常生活需要》而实施的民事法律】行为对夫妻》双方发生效》力但是夫妻一方【与相对人另有—约定的除外
!。
? ?夫妻之?间对一?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!律行为范围的限制】不得:。对抗善意相对—人
:。
《
》。第一千零《六十一条 夫【妻有相互继承—遗产的权利
—
》。 第一千零】六十二条 —夫妻在婚姻》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!下列财产为夫妻【。的共同财产归夫妻】共同所有
】
】。 (?一)工?资、奖金、劳—务报酬;
—。。
— ? (《二)生产、经—营、投?。。资的收益;
—
《
》 (三)【知识产权的》收益;
《
【 (四)!继,承,或者受赠的财产但】是,本法第一千零—六十三条第三项【规定的?除外;
》
!。 ?(五:)其他应当归—共同所有的财产
!
【 夫妻对共同财【产有平等的处理权】。
?
,
: , 第一千零六】十三条 下列【财产为夫妻一方的】个人财产
》
! 《(,一):一方:的婚前财《。产,;
:
:
】 (二》)一方?因受到?人身:损害获得的赔偿或】者补偿;
》
》 (!三)遗嘱或者赠【与合同中《确定只归一方的【财产;
【
】 (四)一方专】用的生活用》。品;
—
— (五)其他!应当:归,一方的?财,产
】 第一千零六十!四条 《夫妻双方共同—签名或者夫妻一方】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!表示:所负的债务》以及夫妻一方—在婚姻关《系存续期间以个人】名义为?家庭日常生活—。需要所负的债务属】于夫妻共《同债务
—
:
夫妻【。一,方,在婚姻关系存续【期间以?个人名?义超出家庭日常【生活需?要所负?的债务不《属于:夫妻共同债务;但是!债权人能够证明【该债:务用:于夫妻共《同生活?、共同?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!妻双方共同意思【。表示的除外》
!。 第:一千零六十五条 !男女双方可》以约定婚姻关系存】。续期间所得的财产】以及:婚前财?产归各自所有、共同!所有或?者部:分各自所有、部分共!同所有约定应—当,。采用:书,面形式没有》约定或者约定不明】。确的适?用本法第一》。千,零六十二《条、第一千》零六十三《。条的规定
【
》 夫妻对婚—姻关系存续》期间:所,得的财产《以及婚?前财产的约定对双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
!
:
》 ,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!。续期间?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!自所:有夫或者妻一方【对,外所:负的债务相对—人知道该约定—的以夫或《者妻一方的个—人财产清偿
】
— 第一千零六十【六条 婚姻关系存!续期间?有下列?情形之一的》夫妻一?方,可以向人民》法院请?求分割共同财产【
【 【(一)一方》有隐藏、转移—、变卖、毁损、【挥霍夫?妻,共同:财产:或者伪造夫妻共同】债务等严《重损害夫《妻共同财产利—益的:行为:;
【 : (【。二)一方负有法定扶!养义:务的人患重大疾病】需要医?治另一方《不同意支付相关【医疗费用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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