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—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!其他近亲属关—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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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【千零六十七条— , 父母不履行—。抚养义务《。的未成年子女或【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!年子:女有要求父母给【付,抚养费?的权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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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年子】女不履行《赡养义务的缺乏【劳动能?力或:者,生活困难《的父母有要》。。求,成,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!权利
】 第一千零】六十八条《 :父母有教《育、保护《未成年子《女的权?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!。造成他人损》害的父母《应当依?。法承:担民事责任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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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千!零六十九条 【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!婚姻:权利不得《干涉父母离婚、再】婚以及婚后》的生活?子女对父母的—赡养义?务,。不因父母的》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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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】。千零七十条 【父母和子《女有相互继承遗【产的权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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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一千零—七十一条 非婚】生子女?享有:与婚生子女同等的】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!人,不,。得加以危害》。和,歧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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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不?直接抚养非婚—生子女的生父—。或者生母应当负担】未,成年: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!活的成年《子女的抚养》费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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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【千零七十二条 继!父母与?。继子女?间不得?虐待或?者,歧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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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继父或者《继母和受其》抚,。养教育的《继子女间的》权利义务关系适用】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!系,的规:定
【 , 第一千零七】十三条 对—。亲子:关系有?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!父或者母可以向人】民法院提起诉—讼请求确认或者【否认亲子关系—
!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!且有:正当理由的成—年子女可以向人【。。民法院提起诉讼【请求:确认:亲子关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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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千零!七十四条 》 有负?担能力的祖父母、外!祖父:母对于父《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!无力抚养的未成【年孙:子,女、外孙子女有抚养!的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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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有负担能—力的孙子女、外孙子!女,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!者子女无《力赡:。养的祖父母、外祖父!母有赡养的义务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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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一千零七】十五条 有负担】能力的兄、姐对于】父母已经死亡或【者父母无力抚养的】未成年?弟、妹有扶养的义务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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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由兄、姐】扶,养长大的有负担【能力:的,弟、妹对《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!乏生活来源的兄、】姐有扶养《的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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