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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节 父!母子女关《系和其他近》亲属:关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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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! 父母不履行抚养】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!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!年子女有要求—父母给付抚养—费的权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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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成年子女《不,履行赡养义务的【。缺乏劳动能力或者】生活困难的父母【有要求?成年:子女给付赡养—费的权利
》
— , 第?一千零六十八条 !父母有教育、—保护未成年子—女的权利和义务未】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!害的父母《应,当依法承担》民,事责任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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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一千零—六十:九条 《子女应?当尊重父母的婚姻】。。权利不?得干涉父母离婚【、再:婚以及婚后的生【活,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!。务不因父母的婚【姻关:系变化而终止
!
第一!千零七十条》 父母和子女【有相互?继承遗产的权—利
】 : 第一?千零七十一条 】非婚生子女享有【与婚生子《女,同等的权利任何组】织或者?个人不得加以危【害和歧视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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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!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!当负担未成年子【女或者不《能独立生活的—成年子女的抚养费】
》
第一【千零七十二条 继!父母与继《子女间不得虐待或】者歧视
】
继父【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!教育的继子》女,间的权利义务关系】适用本法关于—父母:子女关系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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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。 ? 第一千零七—十,三条 对亲子关系!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!。的父或者母可以【向人民法院》提起诉讼请求确认】或,者否认?。亲子:。关,系
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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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对亲子关系】。有异议且有正当理】由的成年子女—可以:向人:民,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!认亲子关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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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一千零【七十四条 有负】担能力的祖父母【、,。外祖父母对于—父母已经死亡—或者父母无力抚【养的未成年孙子女】、外孙子女有—抚养的?义务
! 有负担—能力的孙子女—、外孙子女》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!者子女无力赡养【的祖父母、》外祖父母有赡养的】义务
! , 第一千零七十】五,。条 有《负担能力的兄、姐对!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!父母无力抚养—的未成年弟、妹【有,扶养的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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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由兄、—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!能力的弟、》妹,对于缺乏《劳动能力又缺乏生】活,来源的兄、姐有【扶养的义《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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