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
!
】第一节 《夫妻关?系
! 第一—千零五十五条 】夫妻在婚《姻家庭中地位平等
!
【 :第一:千零五十六条 夫!。。妻双方?都有各自使用—自己姓名的权利
】
】。 第一千《零五十七条 夫妻!双方都有参加—生产、工作、—学,习和社会活动—。的自由一方不—得对:另一方加以限制或】者,。干涉
?
— , :第一千?零,五十八条 夫【妻双方平等享—有,对未成年《子女抚养、教育和保!护的权利共同—承担对未成年子【。女抚养、《教育和保护的义务】
—。 第一千【零五十九条 【夫妻有相互扶养的】义务
?
—。 , 需要扶养的【一,方在另?一方不履行》扶,养,义,务时有要求其—给付:扶养费的权利
】
?
第一千】零六十条 夫妻】。一方因家庭》日,常生:活需要而实施的民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!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!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!定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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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: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!以,。实施的?民,。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!制,。不得对抗善意—相对人
! 《。第一千零六十一条 ! 夫妻?有相互继承遗产的】。权利
》
,
,
第一千零!六十二条 夫妻】。在婚:姻关系存续期—间所得的下列—财产为夫《妻的共同财产—。归夫:妻共同所有
】。
,
: , (一!。)工:。资、奖金、劳务报】酬;
?
【 (二】)生产、《经营、投资》的收益;
—
,
! (三)知—识,产权的收益;
!
?。。 : , , (四)【继承或者受赠的【财产但是本》法第一千零》六十三?。条第三项规定的【除外;
【
! (:五)其他应当归【共同所有的财产【
?
【夫妻对共同财产有】平等的处《理权
?
【 :。第一千零六十—三条 下列财【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!财产
《
》 (一!)一方的婚前财产;!
:
《。。。。 】(二)?一方因受《到人身损害》获得:。的赔偿或者补—。偿;
—
— 《(三)?遗,嘱或:者赠与合《同,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!产;
—
?。。 《。 (四)一方】专,。用的生?。活用品;
》
:
! :(五)其他应当【归一方的财产—
》
? 第?一千零六十四条 !。夫妻双方共同签【名或者夫妻》。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!。意思表示《。所负的?债务以及夫妻—一方在婚姻》关,系存续期间》以个人?名义为家庭日常【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!。属于夫?妻共:同债务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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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夫妻一—方在婚姻关系—存续期间《以个人名《义超出家庭日—常,生活需要所负—的债务不属》于夫妻共同债务【。;但是债权人能【。够证明该债》务用于夫妻共—同生活、《。共同生产《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!方共同?。意思表示的除—外
【 第》一千零六《十五条 男女【双方可以约》定婚姻关系》存续期间所得的【财产以及婚前—财产:归,各自所有、共同【所有或者部》分各自所有、部【分,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!用书面形式》没有约定或》者约定不《明确的?适用本法《第一千零六十二条】、第一千零六十三条!的规定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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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夫妻对婚姻关【。系存续期《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!前财产的约定对双】方具:有,法律:约束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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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】妻,。对婚姻关系存—。续期间所得的—财产约定归各自所】有夫或者妻一方对】外所负的《债务相对人知道该】。约定的以《夫或者妻一方的【个人财产《清偿
》
》 第一千零六十六!条 婚姻》。关系存续期间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】夫妻一方可以向【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!同,财产:
【 《 : (一)一方有【隐藏、?转移、变卖、毁损】、挥霍夫妻》共同:财,产或:者伪造夫妻共同债】务等严重《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!益的行?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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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二)一!方负有法《定扶养义务的—人患重?。。大疾病需要医—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!相关医疗《费用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