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六【章 保理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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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第,七百六十一条 【 保理合同是应【收账款债权人将现】有的或者将有的【应收账?款转让给保理—人保理人提供—资金融通、应收账款!管理或者催收、应】收账款债务人付【款担保等服务的合】同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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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七百六十二条 !保理合同的内容一】般包括业务类型【、服务范《围、服务期限、基础!交易合?同情况、应》收账款信《息、保理融资款或者!服务报酬《及其支付《方式等条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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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保理合同应当采用】书面:形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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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七,百六十三条 应收!账款债?权人与债务人虚构应!收账款?作为转让标的—与保:理人订立保理—合同的?应收账款债务人不得!以应收账款不存【。在为由对抗保理人但!是保理人明》知虚构的《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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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七百六十四条 ! 保:理人:向应收账《款债务人发出应【收,账款:转让通知的应当表明!保理人?身份并附有必要凭证!
】 , 第七百《六十五条 应收账!款债务人接》到应收?账款:转让:通知:后,应收账款债权人与债!务人无正《。当,理由:。协商变更或者—终止基础交易合【同对保理人产生不】利影响的《对保理人不发生效】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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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七百六十六条 ! 当事人约定有追索!。权保理?的保理人《可以向应《收账款债权人主张】。返还保理融资款本息!或者回购应收账款债!权也可以向应收【账款债务《人主张应《收账款债权保理人】向应收账款债务人主!张应:收账款债权在扣【除保理融资款本【息和相?关费:用后有剩余的—剩余部分应》当返还给《应,收,账,款债权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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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七》百,六十七条 当事人!。约定无追索》权保理的《保理人应《。当向应收账》。款债务人主张应【收账款债权保理【人取得超《。过保理融资款本息和!相关费用《的部分?无需向应收账—款债权人返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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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七《百,六十八条 —应收账款债》权,人,就同一应《收账款订《立多个保理合同致】使多:个保理?人主张权利的—已经登?记的先于未》登记的取得应收账】。款;均已经登记【的按照登记时间的先!。后顺序?取得应收账款;均】未登记的由最先【到达应收账款债【务人的转让通知中载!明的保理人》取得应收账款;既】未登记也未》通知的按照》。保理融资款或者服】务报酬的《比例取得《应收账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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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。第七:百六十九《条 ?本章:。没有规定的适—用本编第六章—债权转让的有关规】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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