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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章】 保理?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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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七百六十一条 【 保理合《同是应收账款债权】人,将现有的或者将有】的应:收账款?转,让给:保理人保理》人,提供资?金融通、应收—账款管理或》者催:收、:应收账?款债务人付款—担,保等服务的合同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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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【百六:十,二条 保理合同的!内容一般《包,括业务?类型、?服务范围、服务期】限、基础交易合同情!况、应收账款信息、!保理融资《款或者服务报酬【。及,其支付方式》等条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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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保理合《同应当采用书面【形式
】 ?。 第七百六》十三条 》应收账款债权人与】债务人虚构应收账】款作为转让标的【与保:理,人,订,立保理合同的应收账!款债:务人不得以应—收,账款不存《在,为由对抗保理人但是!保理人明知虚构的】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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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第七百六十四条】 保理人向应收账!款债务人发》出,应收账款转让通【知的应当表明保【理人身份《并附有必要凭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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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七百六十五条】 应收账款债务人!接到应收账款转让】通知后应收账—款债权人与》债务人无《正,当理由协商变更【或者终止基础交易】合同对?保理人产生不—。利影响的对保理人】不发生效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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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七—百,六十六条《 当事人》约定有追《索权:。保理:的保理人可以—向应收账款债权人主!张返还保理融—资,。款本息或者回购【应收:账款债权也可以向】应收账款债务人主张!应收账款债权保理人!向应收账款债务人】主张应收账款债权】在扣:除保理融资》款本息和《相关费用《后有剩余《的,剩余部分应当返还】给应收账《款债权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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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第七百六十七条 】 当事?人约定无追索权【保理的保理人应【当向应收账款债【务人主张应》收账款债权》保,理人取得超过保【理融资款本息—和相:关费用的部分—无需向应收账款债权!人返:还,
! 第七百六》十八条 》应收账款债权—人,就同一应收账款订立!。多,个,保理合同致使—。多,个保:理人主?张权利的已经—登记的先于未登【记的:取得应收账》款;均?已经:登记的按照登—记时间的先后顺序取!得应收账《。款;均未《登记的?由最先到达应—收,账款债务人》的转让?通知中载明的保理】人取得应收》账,。款;既未登记也未通!知的按照保理融资】款或者服务报酬的比!例取得应收账—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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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】百六:十九条 本—。章没有规定的适【用本编?第六章?债权转让的有关规】。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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