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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十五章 融资租赁】合同 ?   !  第七百三十【五条  融》资租赁合同是出租】人根据?承租人对出卖—人,、租赁物的选—择向:出,卖人购买租赁物提】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!。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!   【  第七百三十【六条  融资租赁】合同的内容一—般包括租赁物的名】。称、数?量,、规格、技》术性能、检》。验方:法租赁?期,限租金构成及其支】付,期,限和方?式、币种租赁期限届!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!款 —     融资租】赁,。合同应当采用书面】形式:   】 , 第七百三十七条】  当事人以虚构租!赁物:方式订立的融资租】赁合同无效 】   》  :第七百三十八条 】 依照法律》、行政法规的规【定对于租赁物—的经营使用应当【。取得行政许可的出】租,人未取得行政许可不!影响融资租赁合同】的,效力 ?     !第七百三十九条【。。  出租《。人,根据承?租人对出卖人、租】赁物的选择订—立的买卖合同出【卖人应当按照约【定向承租人交—付,标的:物承:租人享有与受—领标:的物:有关的?买受人的权利 【     !。第七百四十条—  出?卖人违反向承租【人,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!下列情形之一的承】租人可以拒绝受【领,出卖:人向其交付的标【的物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(一!)标的?物严重不符合约定】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【二)未按照约定【交付标的物经承【租,人或者?出,租人催告后在合【。。理期限内仍》未交付 】     》承租人拒绝》受领标的物的—应当及时通知—出租人 【    》。 第七百四十一【条  出《租人、出卖人—、承租人可以约【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!合,同义务的《由,承租人行使》索赔的权利》。承租人行使索—赔权:利的出租人应当协】助 《    — 第七百四》十二条 《 承租人对出—卖人行使索》赔权利不影》响其履行支付租金】的义务但是承租人】依赖出?租人的技能确—定租赁物或》者,出租人?干,预选择租《赁物的承租》人可以请求减免相应!租金 ?    】 第七百四十—三条  《出租:。人有下列情形之一】致使承租人》对出卖人行使索【赔,权利失败的承—租人:有权请求出租人承担!相应的?责任 ?     ! ,   (一)明知】租,赁物:。有质量瑕疵而不告知!承租人;《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》 (:。二)承?。租,。。人行使索赔权利时未!。及时提?供必要协《助,    ! 出租?人怠于行《使只能由其》对,出卖人行使的索赔】权利造?成承:租人损失的承—租人有权《请求:出租:人,承担:赔偿:责任: ?     第七!百四十?四条 ? 出租人根据承租】人对出卖人、租赁】。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!合同未经承》租人同意出》租人不得变》更,与承租人有》关的:合同内容 】。     第七】百四十五条  出】租,人对租赁《物享有的所有—权未经登记不—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!。 ,  》   第七百四十六!条  融资租赁合】同的租金除当事【。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根!据购买租赁物的大部!分或者全部成本【以及出租人的合【理利润确定》 ,     !。第七百?。四十七?条  租赁》。物不符合约》定或者?不符:合使用目的的—出租人?不承担责任》但是:承租人?依赖出?。租人的技能确定【租赁物或者出—租人干预选择租【赁物的除外 !  ?  : 第:七百四十八条  出!租人:应,当保证承《租人对租赁》物的占有和》使用 《    【 出租人有下—列情形之一的承【。租人有权请求其赔】偿损失 《。 , ,    —   ?  (一)无正【当理由收回租赁物;!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》(二:)无正当理》由妨碍、干扰承【租人对租赁》物的占有和使用;】    ! ,    (三)因】出租:人的原因致使—第三人对租赁物主】张,权,利,; 《   》。      (【四)不当影响承【租人对租赁物占有】和使用的其他—情形 】 ,   第七》百四十九条  承】。租人占有租赁—物期间租赁》物,造成第三人》人身损害或》者财:产损:失的出?租人不承担责任 !   —  第七百五十【。条  承租人—应当妥善《保管、使用租—赁物 】    《承租人应《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!间的:维修义务 】。     —。第七百?。五,。十一条  承租人】占有租赁《物期间?租,赁物毁损、灭—失的出租人有权请】求承:租人继续支付—租金但是法律另【有规定或者当事【。人另有约定》的除外 】     第七【百,五十二条  承【租人应当按照约定】。。支付:租金:承租人经催告后在】合理期?限内仍不支付租【金的出租人可—以请求支付全—部,租金;也可以—解除合同收回租赁】。物, 《 ,  :   第《七百五十三》条 : 承租人未经—出租人?同意将租赁物转让】、,。。抵押、质押、投【资入股?或者以?其他方式《。处分的出租人可以】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! : ?。    第七百五】十四条  有下列】。。情形之一的出—租人或者承》。租人可以解除融【资租赁合同 —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(【一)出租人》与出卖人订》立的买卖《合同解除、被—确认:无效或者被》撤销且未《能,重新订立买卖—合同:;, ,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—(二)?租赁:物,。因不可归责于当【事人的原因毁损、灭!失且不能修复或【者确定替代物;【 《  ?   ?    《(三)因出》卖人的原因致—。使融:资,租赁合同的》目的:不能实?现 :   【  第七百五十五条!  融资租赁合【同因买卖合同解【除、:被确认无《。效或者被撤销—而解除出卖人、租】赁物系由承租人【选择的出租人—有权:请求承?租人:赔偿:相应损失;但是因】出租人原因致—使买卖合同解除、被!确认无效或者被撤】销的除外 !     出租【人,的,损失:已经在买卖合同解】。除、被确认无效【。或者被撤《。销时获得赔》偿的承租人不再承担!相应的?赔偿责任《 》  :   第《七百:五十六条《  融资《租赁合同因租—赁,物交付承租人—后意外毁损》、灭失等不可归【责于:当,事人的原《因解除的出租人可】以请求?承租人按《照租赁物折》旧情况?给予补偿《 《     —第七百五十七条 】 出租人和》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!期限:届满租赁物的—。归属:;对租赁物的归【属,没有约定或者约【定不明确依据本法】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!仍不能确定的—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!租人 《 ?     》第七百五《十八条?  当事人约—定租赁期《限届满租赁》物归承租人》所有承租人》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!但是无?力支:付,剩余租金出租—。人因此解除》合同收回租赁物收回!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!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!及其他费《用的承租人可以请求!相应:返还:   】  当事人约—定租赁期限届满租】赁物归出租人所有因!租赁物毁《。损、灭?失,或者附合、混合于】他物致使承租人不】能返还的出租人有】。。权请求承租人给予合!理,补偿 】  :  第?七百五十九条  当!事人约?定租:赁期限?届满承租人仅需【向,出,租,人,支付象征性价款的】。视为约定的租金【义务履行完》毕后租赁物》。的所:有权归承租人— —    第七百【六十条  》融,资租赁合同》无效:当事人就该情形【下租赁物的》归属有约《定的:按照其约定》;没有约定或者约定!不明确的租赁—物应当返还出租人】。但是因承租人原【因,致使合同无效出租人!不请求返还或者返还!后会显著降低租赁物!效用的租《赁物的所有权归承租!人由承租人给予【出租人合理补偿 】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