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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章 租!赁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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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》七百零三条 — 租赁合《同,是出租人《将租赁物《交付承租人使用、】。收益承租人支—付租金的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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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第七?百零四?。条, 租赁合》同的内容一般—包,括租赁物《的名称、数量—、用途、租赁期限、!租金及其《支付期限《和方:式、租赁《物,维修等条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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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七百?零五条? ,。 ,租赁期限不》得超过二十年—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!分无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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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!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!以续订租赁合—同,;但: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!续订之?日起不得超》过二十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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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七百零六条】 当事人未依照法!律、行政《。。法规规定办理租赁】合同登记《备案手续的》不影:响合同的效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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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!。百零:七条:。 :租赁期?限六个月以》上的:应当:采用书面形式当【事人未采《用书:。面形式无法确定【租赁:期限的视为不定【期租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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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七百》零,八条 出租—人应当按照》约定将租赁物—交付承租人并在租】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!符合约定的用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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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七—。百零九?条 承租人应当按!照约定的方》法使用租赁物对租】赁物的使用方—法没有约《定,。或者约定不》明确依据本法第五】百一十?条的规定仍不—能确定的应当根【据租赁?物的性质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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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七百一十】条, 承租人按照约定!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!物的性质使用租【赁物致使租赁物【受到损?耗的不承《担赔偿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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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《。第七百一十》一条 承租人【。未按:照约定的《方法或者未根据租】赁物的性质使—用租赁?物致使?租赁物受到损—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!合同并?请求:赔偿损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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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百一!十二条 《 出:租人应当履》。行租:。赁物的维修义—务,但是当事人另—有,约定: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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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七百》一十三?条 : ,。承租人?在租赁物需》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!租人在合《理期:限内维修出租人【未履行维修》义务:的承租人可以自行】维修维修《。费用由出租》人负担因维修租【赁物影响承租人使】用的应当相应减少】租金或者延长租【。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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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因承租人的—过错致使《。租,赁物需要《维修的出租》人不:承担前?款规定的维修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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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百一!十四条 承租人应!当妥善保管租赁【物因保管不善造成】租,赁物毁损、灭—失的应当承》担赔偿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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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七:百,一十五条 承租】人经出租人同意可】以对租赁物进行【改,善或者增设他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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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。 承租人》未,经,出租:人同意对《租赁物进行改善或】者增设他《物的出租人可以请】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!者赔偿损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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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第七百一《十六条 《。 承租人经出租【人同意可以将租赁】物转租给第三—人,承,租人转?租的:承租人与出租人之】间的租赁合同继【续有效;第三人【造成租赁物损—失的: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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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。 承租人未经】出租人同意转租的】出租人可以解除合】同
【 第》七百一十《七条 ? ,承租人经出租人【同意将租赁物—转租给?第三人转租期限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】赁期限的超》过部分的《约定对?。出,租人不具《有法律约束》力,但是出租人与承租】人,另有约定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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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七百一十—八条: :出租人知道或者应】当知道?承租人?转租但是《在,六个月内《未提出异议》的视为出租》人同意?转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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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七百一十!九条 ? 承租人拖欠租【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!。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!租金:和违: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!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!束力的除《外
【 《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!。租金和违约金可【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!向承租?。人支付的租金;超】。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!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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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七百:二十条 在—租,赁期限内因占有、】使用租赁物获得【的收益归承租人【所有但是当事人另】有,约定:的,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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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百二!十一条? 承租人应—当按照约《。定的: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!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!或者约定不明—。确依:据本法第《五百一十条的规【定仍不能确定—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!应当:在租赁期限》届满时?支付;租赁期限一年!以上的应《当在每届满》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!不满一年的应当【在租:赁,期限届?满时:支,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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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七百:二十二条 承【租人无正当》理由未?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!。金的出?租人可以《。请求承租人在合【。理期限?内支付?;承:租人逾期《不支付的出租—人,。可以解除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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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七百二—十三条 因第三】人主:。张权利致使承租人】。不能对租赁物—使用、?收益:的承租人可以—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!支付租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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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人主!张权利的承租人【应当及时《通知出租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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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七—百二十四条 有】下列情形之一非因】承,租人原?因致:使租赁物《无法:使用的承租人—可以解除《合同
】 《 : , (:一)租赁物被司法机!。关或者?行政机关依》法查封、《扣押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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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《。二,)租赁?物权属有争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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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 (三)租赁!物具有违反法律、】行政法规关于使【用条件的《强制性规定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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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七百《二十五条 》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!照租赁合同占—有期限内发生—所有权?变,动的不影响》租赁合同的效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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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【百二十六条》 :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!的应当在《出卖之前的合理期】限内通?知承租人承租人享】有以同等条件—优先购买《的权利;但是房屋】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!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!房屋出卖《给,近,亲属:的除外
! 出租人履】行通知义务》后承租人在》十五日内未明确【表示:购买:的视为承租》人放弃优先购买【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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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】百二十七条 出租!人委托拍卖》人拍:卖租赁房《屋的:应当在拍卖五日前】。通知承租人承租【人未参加拍卖的【视为放弃《。优,先购买权《
! 第七百二十八【条 出租》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!有其他妨《害承租人行》使优先购买》权情形的《承租人可《。以,请求出租人承担【赔偿: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!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!合同:。的效力?不受影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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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七百二十九条】 , ,因不可?归责于承租人的【事,由致使?租赁物部《分或者全《部毁损、灭失的承】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!金或者不支付—租,金;因租赁》。物部分或者全部【毁损:。、,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!同目的?的承租人《可以解除《合,同
【 第七百三十!条 当事人对租】。赁期限没有》约定或者约定—。不明确?依据本法第五百一】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!。定的视为不定—期租赁;《当事人可以》随时解除合同但【是应当在《合理:期限之前通知对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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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? 第七百三十一条 ! 租赁物《危及承租人的安【全或者?健康的即《使承:租,人订立合《同时明知该租—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!人仍然可以随—时解除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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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七百三十!二条 承租人【在房屋租赁期限内】死亡的与其》生前共同居住的人】或者:共同经营人》可以按照《原租赁?合同租赁该房—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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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七百三十【三条 ? 租赁期《限届: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!赁物返还的租—赁物应当符合按照】约定或者根》据,。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!的状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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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!百三十四条》 租赁期限届【满承租人继》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!没有提出《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!。续有: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!。定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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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【赁期:限届满房屋承租人】享有以同等条件【优先承租《的,。。权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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