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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【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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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 第五百四十三【条,。 :。当事人协《商一致可《以变:更合同
! 第五百【四十四条 —。。当事人对合同变【更的内容约》定不明确《的推定为未》变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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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。 第五百四》。。十五条 债权人】可以将债《权的全部或者—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!。。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!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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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(一)根《据债权性《质不得转让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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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二)—按照:当事人?约定不得转让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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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《(三)依照》。法律规定不》得转让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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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 当:事人:。。约定非金《钱债权不得转—让的不得对抗善【意第三人《当,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!得转让的不得对【抗第三人
】
? 第五百—四十:。六条 债权人转】。让债权未通》知,债务人的该转让对】债务人不发生效【力
】 债权转—让的:通知不?得撤销但是经受让】人同意的除外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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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五百四十七—条 债权人转让债!权的受让《人取得?与,债权:有关的?从权利但是》。。该从权利专属于债】权人自身的除外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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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受让人取得—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!未,办理转移登记手续】或者未转移占有【而受到影响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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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《五百:四十八条《 债务人》接到债权《转让通知《后债务人对让与【。人的抗辩可以向【受,让,人主张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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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五百四?十九条 有下列情!形之一的债》。务人可以向受—让人:主张抵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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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, (一)《债,。务人:接到:。债权转让通知时债】务人对让与人享有】债权且?债务:人的债权《先于: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!同时到期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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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二)】债务人的债权与转】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!合同:产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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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五百五十条 因】债权转?让增加的履行费【用由让与人》负,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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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五百五十一】条 : 债务?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!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!应当经?。债权:人同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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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债务人或】者第三人可以—催告债?权人:。。在合理期《限,。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!作,表示的视为不同意】
《
第五百!五十:二条 《第三人与《债务人约定》加入债务并通知债】权人:或者第三人向—债,权人表示愿意加入】。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!。期限内明确拒绝的】债权人可以》请求:第三人在其愿—意承担的债务—范围内和债》务人承担《连带:债,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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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?五百五十三条 】债务:人转移?债务的新《。债务人?可以主张原》。债务人对债权人【的抗辩;《原债务人对债—权人享有《债权的新债务人不】得向债权《人主张抵《销,
】 第五百五—十四条 债务人】转移:债务: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!与主:债务有关的从债务】但是该从债务专属】于原债务《人自身?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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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第五百五十】五条 当事—。。人一方经对方同【意可以将自》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!义务:。一并转让《给第三人《
! 第五?百五十六《条 合同的权利】和义务一并转让【的适用债权转让【、,。债务转?移的有关《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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