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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四章 合同!的履行 【     第!五百零九条  【当事人应当按照约】定全面?履行自己的义务【 ? :    《。 当事人应当—遵,循诚信原则》根,据合同的《性质、目的和交易】习惯履行通知—、协助、保密等【义务: 《。  ?。   当《事人在履行合同【过程中应当避免【浪费资源、污染环境!。和破坏生态 【   —。  第五百一十条 !。 合同生效》后当事人就质量、价!款或者报酬、履【行地点等内容没【有约:定或:者约定?不明确的可》以协议补《充;不能达成补充协!议的按照合同相关】条款或?者交易习《惯确定 《。 《。     第—五百一十一条—  当事人就有【关合同内容约—定不明确依据前条】规定仍?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!规定 ? ,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一)质?量要求不明》确的按照强制性【国家标准履行;没有!强制性国家标准【的,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!履行:;没有推荐性—。国家标准《的按照行《业标准履行;没有】国家标准、行业标】准的按照通常—标准或?者,。符合合?同目的?的特定标准履行 】 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二)价款或者报!酬不明?确,的按照?订立合同时履行【地的市场价》格履行;依法应【当执行政《。府定价或者政府【指导价的依》照规:定履行 】 ,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三)履行地点—不明:确给付货《币的在接受货币一】方所在地履行;【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!产所:在地:履行;其他标的在】履行义务一方所在】地,。履行 】  :      (四】)履: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!人可以随时履行【债权人也可以随时】请求履行但是应当】给对方必要》的准备时间》   】  :    (五)【履行方式不明确的】按照有利于实—现合同?目的的方式履行【 :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(【六,)履:行费用?。的负担不明确的由】。履行义务一方负担】;因债权人原—因增加的履行费【用,由债:权人负担《 》    《 第五百一十二条 ! ,通过:互联网等信》息网络订立的—电子合同《。的标的?为交付?。商品并?采用:快,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!货人的?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!电子合同的》标的为提供》服务:的生成?的电子凭证或者实】物凭证中载明—的时间为提供服务时!间;前述凭证没【有载明?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!实际提供服务时间】不一:。致的以实《际提供?服务的?时间为准 — :     电子】合同的标的》。物为:采用在线传输—方,式交付的合同标【的物进入对方当事】人指定的特定系统且!能够检?索识别的时间为【交付时间 —     】电子合同当事人对交!付商品?或者提供服务的方】式、时间另有—约定的按照其—约定: ,  —   ?第五:百一十三《条,  执行政府—定价或者政府—指导价的在合同约】定的:交付期限内政府价】格调整时按照交【。付时的价格》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!。的遇价格上涨时按】照原价格执行;价】格下: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!。逾期提取标的—。物或者逾期付—款的遇价格》。上涨时按照新价【。格执行;价格下降时!按照原价格执行 ! :     第五】百一十四条 —。 以支付金》钱为内容的》债除法律另》有规:定或者当事》。。人另有约《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!债务人以实》。际履行地的》法定货币履行—。    ! 第五百一十五条 ! 标的有《多项而债务人只需履!行其中?一项的债务人享【有选:择权;但是》法律另有规定—、当事人另有—约定或者另有—交易习惯《的除外 《  —   享有选择【权的当事人在约定】期限内或者履行期限!。届,满未作选择经催告后!。在合理?期限内仍《未选择的选》择权:转移:至对方 !    第》五百一十六条—  当事《人行使选择权—应当及时通知对方通!知到达?对方时标的确—定,标的确定后不得变更!但是经对《方同意?的除外 》     】可选择的标的发生】不能履行情形的享有!选择权的当事人不得!选择不能履行的标】的但是该不》能,履行的情形》是由对?方造成的除外 【。 》。    《第五百一十七条【  债权人为二人以!上标的可分按—照份额各《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!债权;债务人—。为二人以上标的可】分按照份额各—自负担债务的为按】份,。债务 —。     按份】债权人或者》按份债务人的份【额难以确《定的视为份额—相同 》 :。。   ?  第五百一—十八条  债权人为!二,人以上部分或者【全部债权人》均可以请求债务人】履行债务的为—连带债权;债务人】为二人以上债—权人可以请》求部分或者全—部债务人履行—全部债务《的为连带债》务 《    — 连带债《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!律规:定,或者当事人约定【   】  第五百一十九条!。  连带债务人【之间的份额难以确】。定的视为份》额相同 】    《 ,实际承担债务—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!债务:人有权就超出部分】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!履行的份额》范围内?向其追?偿并相应地享有【债,权人的?权利但是《不,得损害债《权,。人,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!。。人对:债权人的抗辩可以】向该债务人主张 !   —  被追偿的连【。。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!应分担份额的—其他连带债务人【。。应,当在相?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!  【  : 第五百二十—条  部分》。。连带债务人履—行、抵销《债务或者提存标的物!的其他债《务人对?债权人的债务在【相应范围内消—灭;该债务》人可以依据前条规】定向其他债务人追】偿 —     部分连】带债务人《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!的在该连带债务人】。应当承担的》。份额范围内其他债】务人对债权》人的债?务消灭 【。 ,   ?  部?分连带债务人的债】务与债权人》的债权同《归于一人的在扣除】该债务人应》当承担的《。份额后债权人对其他!债务人的债权—继续存?在   !  :债权人?对部分?连带债务《人的给付《受领迟延的对其【他连带债务人发生】效力 《 :     第【五百二十《。一条  连带债【权人之间的份—额难以确定的—视为份额相同— 》     实际【受领债权的连带债权!人应当按《比例向其他连带债】权,。人返还 ! , ,。  连?带,债权参照适用本【章连带债《务的有?关规定 》。 ?     第—五百二十二》条,  当事人约定由债!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!务,债务人未向第—三,人履行债务或—者履行债《务不符合《约定的应当向债【权,人承担违约责任 !    【 法律规《定或:者当事人约定—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!债,。务人向?其履行债《务第:三人:未在合理期限内【明确拒绝债》务人:未向第三《人履:。行债务或者》履行债务不符—合约: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!。债务人承《担违约责任;债【。务人:对,。债权人的《抗辩可以《向第三人主张— ?     第】五百二十《三条  《当事人?约,定由第三人向—债权人履行》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!务或者?履行债?务,不符合约定的债务】人应当向债权—人,承担违约责任— 《     第【五百二?十四条?  债务人不履行】。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!。债务具有合法—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!债权人代为》履行;但是根—据债务性质、—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!。依照法律规定只能】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! 》     债权人接!受第三人履行后其】。对债务人的债权转】。让,给第三人《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!另有约定的除外【    ! 第五百二》十五条  当事人互!负债务没有先—。后履行顺序的应当】同时履行一方—在对方履行之前【有权拒?。绝,其履行请求一方在】对方: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!时有权拒《绝其相应的履行【请求 ? 》。    第五百二】十六条  当事人互!负债:务有先后《履,行顺:序应当先履行债【务一:方未履行的》后履行一方》有权拒绝其履—行,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!债务不符合约定的】后履行?。一方有权《拒绝其相应的履【行请求? 》     第五【。百二:十七条  应当【先履行债务的当【事人有确切证据证】明对方有下列情【形之一的可以—中止履行 !      — ,  (一)经—营状况严重》恶化; 《。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—。(二)转移财产【、抽逃?资金:以逃避债务》;, , 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 (三!)丧:失商业信誉; !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四)有丧失!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!。。。务能:力的其他情形 】   —  当事人》没有确切证据—中止履?行的应当《承,担违约?责任 】    《第五百二十八条  !当事人依据》前条规定《中止履行的应当及】时通知对方对—方提供?适当担保《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!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!限内:未,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!供,。适当担保的视为以】自己的行为表—明不履行主要债务】中止履行的一方【。可以解除合同—。并可以请求对—方承担违约》责,任 : , , ?    《第五百二十九条  !债,权人:分立:、合并或者变—更住所没有通—知债务?人致使履行债务【发,生困:难的债务人》可以中止履》行,。或者将标的物提存】 ,     !第五百三《十条  《债权人可以拒绝债】务人提前履行债【务但是提前》履行不?损害债?权人:利益的?除外 ?。 ?    》 债务人提》前,。履行债务《。。给债权人增加的费】用由债务人负担【 《  ?   第五》百三十一条  债】权人可以拒绝债【务人部分《履行债务《但,是部分履行不损害债!权人利益的》除外 —。  ?   债务人—部分履行债务给【债权人增加》的费用由债务人【负担 ?    】 第五百三十二条 ! 合同生效后当事人!不得:因姓名?、名:称的变?更或者法定》代表人、负责人【、承办人《的变动而不》履行合同义务—。  【  : ,第五百三十三条  !。合同:成立后合同的基础】条件发生了当事【人在订立合同时无】法预见的、不属于】商,业风险的《重大变化继续履【行合同对《于当事?人一:方明显不公平的受】不利影响《的当事人《可以与对方重—新协商;在合—理期: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!人可以请求人民【法院:。或者仲?裁机构变更》或者:解除合同 【。    — 人:民法院或者》仲裁机构应当结合】案件的实际情况根】据,公平原则变更—或者解除合同— :     第!五百三十四条—  对当事人利用合!。同实施危害国家利】益、社会公共利益】行为的市场监—督管理和其他有关】。行政主?管部门依照法律、】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!。监督处理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