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八章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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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节 》动产质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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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第四》百二十五条》 为担保债务【的履行债务人或【者第三人将》其动产出质给—债权人占有》的债务人不履行【到期债务或者发生】。。当事人约定的—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!。。。人有权就该动—产优先受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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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款规】定的债务《人,或者第三《人为出?质,人债权?人为质权人》交付的动产为—。质押财产《
! 第四百二十六条】 法律、行—政法规禁《止转让的动产不【得出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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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四百二十七》条 设《。。立质权当事人—应当采用书面形【式订立?质,。。押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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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质押合同一般【包括下列条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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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一)被—担保债?权,的种类?和数额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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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二)债务【人履行债《。务的:。期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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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, 《 (三)质押财】产的名称、数量等】情况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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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【(四:)担保的范围;【
【。 — (五)质押财产】交付的时间、方【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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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四百《二十八条 质权人!在,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!与,出质人约定债务人】不履:行到: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!。债权人所有》的只能依《法,。就质押财产优先【受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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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【百二十九条 质权!自出质人交付质押】财产时设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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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!百,三十条 》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!财产:的孳息但是合—。同另有约定的—。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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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—款规定的孳息应当】先充抵收取孳—息的费用
】。
第四百!三十一条《 质权人在—。质,权存续期间未经出】质人:。同意擅自使用、【处分质?押,财产造成出质人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!责任:
! 第四百三十二条】 质权人负有妥善!保管质押财产—的义务;因保—管不:善致使质《押,财产毁损、灭失【的应当承担》赔偿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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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质,权人的行《为可能使质押财【产毁损、灭失的出】质人可以请求—质权人将《质押:财产提存或者请【求提前清偿债务【并返还?质押:财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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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。四百三十三条 因!不可归责于》质权: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!财产毁损《或者:价值明显减少足【以危害质权人权利】的质权人有》权请求出《质人提供相应的【担保:;出质人不提供的质!权人可以拍》卖、变卖质押—财产并与出质人【协议将拍卖、变【卖,所,得的价款提》前清偿债务或者【提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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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四百三十四!条 质权人—在质权存续期—间未经出质》人同:意转质造《成质押财产毁—损、灭失的》应,。当承担赔偿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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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四百三十五条 ! 质权人可以放【。弃质权债务》人以自己的财产出质!质权人?放弃该质权的其他】担保人?在,质权人丧《失优先受偿》权益的范围内—。。免除担保责》任,但是其他担保—。人承诺?仍,然提:供担:保的:除外
】 第四百【三十六条《 债?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!质人提前清偿所担】保的债权的》质,权人应?当,返还质押财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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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债务人不履行到!期,债务或者发生—当事人约定的—实现质权《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!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!产折价也可以就拍】卖、:变,卖质押财产所得的】价,款优先受《。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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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质押财产折价或!者变:卖的:应当参照市场—价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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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第四百三十七条【 出质《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!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!及时行使《质权;质权》人不:行,使的出质人》可以请?求人:民法院拍卖、—。变卖质押财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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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出质人请求!质权:人及:时行使质《。权因质权人怠于【行使权利造成出质人!损害: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!责任
】 《。第四:百,三十八条 质押】财,。产折价或《者拍卖、变卖后其价!款超过债权数额的】部分:归出质人《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!人清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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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!三十:九条 出质人与】质权:人可以协《议设立最《高额质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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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。 最高?额质:权除适用《本节有关《规定外参照适用【本编:第十七章第二节的有!。关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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