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—八,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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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一节 动产质—权
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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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四百二十五条【 :为担保债务的—履,行,债务人或者》第三人?将其动产《出质给债权人占有】的债务人不》履行到?期,债务或者《发生当?事人约定的实现质】权的:情形债权人有权【就该:动产优先受》偿
》
《 :前款规定的债务【人或者第三人为【出质人债《权人为质权人交【付的动产为质押财】产,
《
《 第四百二十【六条 《法,律、行?政法:规禁止转让的—动产:不得出质
】
—第四百二十》七条 设立质【权当事?人应当采用书面【形式订立《质押合同
】
《 质押合同一【般包括?下列:条款
?
! 《(一)被担》保债权的种》。类和数额;》
》
!(二)债务人—履行债?务的期限;
【
:。
? 【(三)质押财产的】。名,。称、:数量等情况;
!
! (四)担—保的范围;
!
【。 (《五):质押财产交付的时】。。间、方式《
】 , 第四百二》十八条? 质权人在债务履!行期限届满》前与:出质人约定债务【人,不履:行,到期债?务时质押财产归债】权人所有《的只能?依法就质《押财产优先受—。偿
《
》 第?。四百二?。十九条 质权自】出质人交付》质押财产时设立
】
!。第四:百,三十条 》质权:人有:权收取?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!合同另有约定的【除外
《
】前款规定《的孳息应当先充抵】收取孳?。息的费用
【
【第四:百,三十:一条 质权人【。在质权存续》期间未经出质人同】意擅自使用、—处分质押财》产,造成出质人损害的】应当承担赔偿责【任
《
《 ?第四百三十二条【 :质权人负有妥—善保管质押财产的】义,务;因保管不—善,致使质押财》产,毁损、?灭失的应当承—担赔:偿,责任
! 质权人—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!产毁损、灭失的出质!人可以请求质—权人将?质押财产提》存或者请《求提前清偿》债务:。并返还质押财—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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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四百三十三—。条 因不》可,归责于?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!质押财产毁》损或者价值明显【减少足以危》害质权人权利的【质,权人有权请》求,出,质人提供相》应,的担保;《出质人?不提供?的质权人可以—拍卖、变卖质押【财产并与出质人协】议,将拍卖、变卖所得的!价,款,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!存
! :。第四百三十》四,条 质权人在质】权存续期间未—经出质人《同意转质《造成质押财产—毁,损、灭?失的:应当承担赔偿—责,任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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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第:四百三?十五条 质权人可!以放弃?质权债务人以自【己的财产出质质【权人放?弃该质权的其—他担:保人在质权人丧失】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!内免除担保》。责,。任但是其他》担保人承诺》仍然提供担》保的:。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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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四百三十【。六条 债》务人: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!。。提前清偿所》担保的债权的质【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!产,。
! 债务人不》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!生当事人约定的实】现质:权的情形质权人【可以与出质人协议】以质:押财产?折价也可以》就拍卖、变》。卖,质,押财:。产所得的价款—优先受偿
》。
【 质?押财产折价或者【变卖的应当参—照市场价格
】
【第四百三十》七条 出质人【可以:请求质权人在—债务履行期限届【满,后及时行使质权;质!权人不行《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!人民:法院拍卖《、变卖质押财—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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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出《质,人请求质《权,人,及时行使《质权因质权》人,怠于行使权利造【成出质人损害的由】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!
】 , 第四百三十八条 ! 质押财《产折价或者拍—卖,、变卖后其价款超过!。债,权数额的部分归【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!由债务人清》偿
》
—第四百三《十九条 》出质人与质》权,人可以协议设立最高!额质权
】
《。 最:高额质权除》适用本节有》关规定外参照适用本!编第十七章第—二节的有关》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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