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八章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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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一节 《动产质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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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百二十五【。条 :。 为担保《债务的履行》债务人或者第—三人将其动产—出质给?债权人占有的债务】人不履?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!当,事人约定的实现【质权:的情形债《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!先受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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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前款规定的【债务:。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!人债权人为》质权人交付的—动产:为质押财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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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四百二?十六条 》法律、行政法规禁】止转让的《动产不得出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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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!二十七条 设【立质权当事》人应当采《用书:面形式订《立质押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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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质》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!条款:
— , — (一)《被担保?债权的种类和数【额;:
》
? (【。二)债务人履行【债务的期《限;:
! ? (三)质押财产!。的名:称、数量等》情况;
《
?
《 ? (四)—担保的?范围:;
?
?
《 (—五)质?押财产交付的—时间、方《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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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四百二十八条【 :。质权人在债务履【行期限届满前—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!不履行到期》债务时质押》财产归债权人所有】。的,只能:依法就?质,押财产优先受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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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《四百二十九条 【 质权?自出质人交付—质押:财产时设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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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!百三十条 》 质权人有权收取质!押财:产的孳息但是合同】。另有约定的除外【
,。
》 《前款规定的孳—息应当先充抵—。收取孳息的》费用
】 第》四百三十一条 【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!期间未经《出质人同意擅—自使:。。用,、处分质押》财产:。造,成出质人损害—的应当?承担赔偿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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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第,四百:三十二条 质【权人负有妥善保【管质押财产的—义务;因《保,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!。毁损、灭失的—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】
《
: ? 质权人的行为【可能使质押》财产:毁损、灭失》的出质人可以请【求质权人将质押【财,产提存或者请—求提前清偿》债务并返还质押财】。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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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四百三十三【条 因不可归责于!质权人?的事:由可能使质》押财:产毁: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!足以:危,害质权人权利的【。质权人有《权请求?出质人提供相应【的,担保;?出,质人不提供的质【权人可?以拍卖、变卖质押财!产并:与出质人协议—将拍卖、《变卖所得的价款【提,前清偿债务或—者提:存
《
【第四百三十四条 】 质权人在质权【存续期?间未经出质人—同意转?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!、灭失的应当承【担赔偿?责任
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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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四》百三十?五条 《质权人可《以放:弃质权债《务人以自《己的财产《出,质质权人放弃该【质权:的其他担保人在质权!人丧失优先受偿权】益的范围《内免:除担保责任但是其他!担保人承《诺仍然?提供担保的》除外
! 第《四百三十六》条 ?。债务人履行债—务或者出质人提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!的质权人应当返【还质押财《。产
】 债《务人:不履行到期》债务或者发生当【事人约?。定的:实现质权的情形质】权人:可以与出质人协议】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!以就拍卖、变—卖,质押财产《所得的价《款优先受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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质押!财产折价或者变【卖的应当参照市场】价格
】 第四百三十!七条 出质—人,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!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及!。时行使?质权;质权人不【行使的出质》人可以请《求人民法院拍—卖、变卖质押财产
!。
!出质人请求质权人】及时行使质权—因质:权人怠于行使权【利造成出质人损害的!由质权人承担赔偿】责,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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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《第四百三十八条 !质,押财产折价》或者:拍卖、变卖后其价款!。。超过债权数额—的,部分归出质人所有】不足部分由债务【人,清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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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四:百三十九条 — 出质人与》质权人?可以协议设立最【高,。额质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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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最高额质权除适【用本节有关》规,定外参照适用本【编第十七章第二节的!有关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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