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节 】最,高额抵押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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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《四百:。。二十条 为担保】债务:的履行?债务人或者》第三人?对一定期《间,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!权,。提供担保财产的债】务人不履行到—期债务或《者发生当事人—约定的实现抵—押权的情形抵—押权人有权》在最高?债权额?限度内?就该担保财产优先】受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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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—。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!经存在的债权经当】事,人同意可《以转入?最高额抵押担—保的债权《范,围
【。 ? 第:四百:二十一条 最高】。额抵押担保的—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!转让的最高》额抵押权不得—转让但是当》事人另有约定—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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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第四百?。。二十二条 最高额!抵押担保的债—权确:定,。前抵押权人与抵【押人可以《通过协议《变更债权确定—的期间、债权范围以!及最高债权》额但是变更的内容】不得对其《他抵押?权人产生《不利影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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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四?百二十?三条 ? 有下列《情形之?一的抵押权人的【债权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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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?。 (一)约定—的债权确定期间【。届满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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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》 (二)没》有约定债权确定期】间或:者约定不明》确抵押权人或者【抵押人自《最高额?抵押权设立之—日起满二《年后请求确定债【权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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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(三)新的!债权不可能发生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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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四)抵押】权人知?。道或者应《当知道抵押财产【。被查封?。、扣:押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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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】五)债务人、抵押人!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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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(六】)法律规定》。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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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第四百二十四条 】 ,最高额抵押权除适用!本,节规定外适用—本,章第一节的》有关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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