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—三章 宅基地—使用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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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—百,六十二条 —。。宅基地?使,用权人依法对集【体,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!和使用的权利—有权依法利用该【土地建造住宅—及其:附属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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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—百六十三条 宅基!地使用权《。的取得、《行使和转让适—用土地?管理: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!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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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三百【六,。十四条? 宅基地因自【然灾害等原因灭失】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!对失去?宅基地?。的村民应当依—法重新分配宅基地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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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三百六十五条 已!。经登:。记的宅基地使用权】转让或者消灭的【应当及时办理变更】登记或者注销登【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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