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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二节 动《产交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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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》百二十?。四,条 动产物权的设!立和转让《自交付时发生效力】。但是法律另有规定】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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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二!十五条 《 船舶?、航空器和机动车等!的物权的设立、变】更,、,转让和消《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!善意第三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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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百二十【六条 动产物权设!立和转?让前权利人已经【占有该动产的—物权自?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!发生效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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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】。二,十七条? 动产物》权设立和转让—前第三人占有该动】产的负有交》付义务的人》。可以通?过转让?请求第三人返—还原物?的权利?代替:交付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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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《二百二十八条 】。。动产物权《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!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!动产的物权自该【约定生?效时发生效力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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