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—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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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一节 ?一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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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三!十三条 民—事法律行为是民事】主体通?过意思表示设立、变!。更、终止民》事法律关系》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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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一百三十四条 !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!基于双?方或者多方的意思】表示一致成立也【可以:。基于单?方的意思表》示成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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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法人、非法人组!。织,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!定的:议事方式和表—决程序?。作出决议的》该决议行为》成,立
! 第一百三—十五条 》民,事法:律行为可以采—用书面形式、口头】形式或者《其他形式;法律、】行政法规规定或者】当事人约《定采用?特,定形式的《应当采用特定形式】
【 第一百三十六!条, 民事法律行为】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!律另:有规定或者》当事人另有约—。定的除外
》
— 行《为人非依法律规【定或者未《经对:方同意不得》擅,。自变更或者解除【民事法律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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