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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四章 教师与【受,教育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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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三【条 民办学校聘任】的教师或者》。教,学人员应当具—备相应的《教,师资格或者》其,他相应的专》业资格、资质—。
: ? 民办学校应—当,有一:定数:量的专任教师—。;,其中实施学》。前教育、学》历教:育,的民:办学校应当按照国】家,有,关规定配备专—任教师
【 鼓励民》办,学校创新教》师聘任方式利用信息!技术等手段提高【。教学效率和》水平:
:第三:十四条 《民办学校自》主招:。聘,教师和其他工作人】。。员并:应当与所《招聘人员《依法签订《劳动或者聘》用合:同明确双《方的权利义》务等
民!办学校聘任》专任:教师:在合同中《。除依法约定必备条】款外还应当对教师】岗位及其《职,责要求、师德和业】务考核办法、福【利待遇、《培,训和继续教育等【事项作出《约定
】公办学校教师未经】。所在学校《同意:不,得在民办学校兼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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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民办学校聘任】。外籍人员按照国家】有关:规定:执,行
第三》十五:条 民办《学,校,应当建立教师培训制!。。度为受聘教师接受】相应的思《想政治培训和—业务培?训提供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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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三十六条 民—办,学校应当依法保【。障教职工待》遇按照学校登—记的:法人类型按时足额支!付工资?足额缴纳社会保险】费和住房公积—金国家鼓励民办学】校按照?有关规定《为,教职工建立职—业年金或者》企业年?金等补充养老—保险
》 : 实:。施学前教育、学【历教育?的民办学校应当【。从学费收入中—提取一定比例建【立专项资金或者基】金由学校管》理用于教职工职业激!励或者?增加待遇保》障
第《三十七条 教育【行政部门《应当:会同有关部》门建立民办幼儿园】。、中小学专》任教师劳动、聘用】合同:备案制?度,建立统一档案—记录教?师的:教龄、工龄在培训、!考核、专业技术【职务:评聘、?表彰奖励《。、权利?。。保护等方面统—筹规划、统一管【理与公办幼儿—园、中小学》聘,任的教师《平等对?待
— 民办职业》学校、高等学校【。按照国家《有关:规定自?主开展教师专业【技术职务评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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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教育行政部门应【当会同有《关部门完善管理【制度保证《教,师,在公办学校和—民办学?校之间的合理流【动,;指:导和监督民》办学校建立健全教】职工代表大》。会制度
第—三十八条《 实施学历教—育的民办学校应【当依:法建立学《籍和教?学管理制《度并报主管部门备案!
第三十九—条 民办学校—及其教师、职员、】受教育?者申请政府设立的】有关科研项目、【课题等享《有与同级同》类公办学校及—其教师、职员、受教!育者:同等的权利相关项目!管理部?门应当按规》定及时足《额拨付科研项—目、课题资金
! : 各级?人民政?府,应,当保障民办学—校的:受教育者在升学、就!业、社会优待、参】加先进评选以及获】得助学贷款、—。奖助学金《。等国家资《助等方面享有与同级!同类公办学校的受】教育者同等的权利】
》 实:施学历?教育的民办》。学校应当建立—学生资助、奖—励制度并按照不低】于当地同级同类公办!学校:的,标准:从学费收入中提取】相应:资,金用于?资助:、奖励学生
第四!十,条 教育行政部门】、人力资源》。社会保障行政—部门和其《他有关部门组织有关!的评奖评优、文艺】体育活动和课题、】项目招标应》当,为民办学校及其教】师、职员、受教育】者提供同等的机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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