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,六章 管理与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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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四《十条 教育行【政部门及有关部【门,应当对民办学校的教!育,教学工作、教师培训!工作进行指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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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四,十一条 教—育行政部门》及有关部门依法【对民办学校》实行督导《建立民办学》校信息公示和—信用档案制》度促进提高办学质】量;组织《或者委托社会中介组!织评:估办:。学,水平和教育质量【并将评?估结果向社》会,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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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【十二条 民办【学校的招生简章和】广告应当报审批【机关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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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十三》条 民办学校【侵犯受教育者的【合法权益《受教育者及其亲属有!权,向教:育行政部门和其【他有关部门》申诉有关部门应当】及时予以处》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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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第四十》四条 国家—支持和鼓励社会中介!组织:为民办学校提供【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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