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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— 学校资产与财务管!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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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 第三?十五条 民办学校!应当依法建立财务、!会计:制度和?资产:管理制度并按照【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!计帐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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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,第三十六条 民办!。学校对举办者—投入民办学校的资】。产、国有资产、【受赠的财产以及办学!积累享有法人财产】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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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】七条 民办学校存!续期间所有资—产由民办学校依【法管理和使用—任何组织《。和个人不得侵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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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任何组织和个人【都不得违反法律【、法规向民办教【育机构收取任何【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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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三十八】条 ?民办学校收取费【。用的项目和标准根据!办学成本、市—场需求等因素—确,定向社会公示并接受!。有,关主管部《门的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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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非营利性【民办学校收费的【具,体办法?由省、自治区—、直辖市《。人民政府《制定;营《利性民办《学校的收费》标准实行市场调节由!学校自?主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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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民办学校收!取,的费:。用应当主要用于【。教育:教学活?动、改善办学条【件和保障教职工待遇!
! ,第三十九条》 民办学》。校资产的使用—和财务管理受—审批:机关和?其他有关《部门的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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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民办学?校,应当:在,每个会?计年度结束时制作】财务会?计报告委托》。会计师?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!并公布审计结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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