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三章 学校的组织与!活动
【
第】二十条 民办【学校应当设》。。立学校理事会、董事!会或者其《他形式的决策机【构并建立相》应的监督机》。制
《
— 民办学校的举办】者根:据学校章程规定的】权限和程序参与学】校的办?学和管理
】
第二】十一条 》学校理事《会或者董事会由【举办者或者其代表、!校长、?教,职,工代表等人》员组:成其中三分之一以】上的:理事或者《董事应当《具,有五年以上教—育教学?经验
》。
》 学校理》事会或者董事会由】五人以?上组成设《理事长或者董事长一!人理事长、》理事或?者董事长、董事名单!报审批机关备案【
?
? 第二十【二条 学》校理事会或者董【事,会行:使下列职《。权:
》
— (一)】聘任和解聘校长;】
】 》 (二)修改学【校章程?和制定学校》。的规章制《度;:
】 ? (三)制定】发展规划批准年度】工作计?划;
! :。 (四【)筹集?。办学:经费审?核,预算、决算;
】。
— (【五):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!额,和工资?。标准;?
【 【。(六)决定学校【的分立、合并—、终止;
—。
?
《 》(七)决《。定其他重大事项
】
【 其他《形,。式决策?机构:的,职权参照本条—规定执行
—
《 第二十【三条 民办学【校的法定代表—人由理事长、—董事长或者校长【担任
【
》。第二十四条》 民?办学校参照》。同级同类公》办学校校长任职的条!件聘任校《长年龄?可,以适:当放宽
—
【第二十五条 民】办学校校长负责【学校的教育教学和】行,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!职权:?。
! (一)】。执行学校理事会、】董事会或者其他【。形式:决策机?。构的决定;
!
! (二?)实施发展》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!划、财务《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!;
【 ? (—三)聘任和解聘学】校工:作人员实施》。奖,惩;
】 (!四)组织教育教学】、科学研究活—。动保证教育教学质】量;
》
【 ? (五)负责—学校日常管》理工:作;
《
《 】。(六)?学校理事会、—董事会?或者其?他,形式决策机构的其他!授,权
【 ? 第二十六条 【 ,民办学校对招收【的学:生根据其类》别、修业年限、学】业成绩?可以根据国家有【关规定发给学历证书!、结业证书或者培训!合格证书
【
,
—对接受?职业:技能培训《的,学生经备案的职业技!能鉴定机构可以发给!国家职?业资:格证书
《
:
》 第二十七—条 民办《学校依法通》过以:教师为主体的—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形!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!主管理和监督
】。
:
: 民办—学校的教师和其【他工作人员》有权依照工会法建】立工会组织维护【其,合法权益《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