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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?章 学校的组织与】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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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十条 民办学】校应:当设立学校》理事:会、董事会或者其】他形式的决策—机构并建立相应的】监督机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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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民《办学校的举办者根】据,学校章程规定的【权限和?程,序参与学校的办学】和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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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二十一条》 :学校:理事会或《者董事会由举办【者或者其代表—、校长?、教:职工代表等》人员组?成其中三《分之:一,以上的理事或者【。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!上,教育教学经验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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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学?校理:事会:或者董事会由五人以!。上组成设《理事:长或:者,董事长一人》理事长、《。理事或者董事—长、董?事名单报审批—机关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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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》二十:二条: 学校理》事会或?者董事会行使下列职!权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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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— (一)《聘任和解聘校—长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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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, ?(二:)修改学校章程和】制,定学校的规章制度;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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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,。 (三?)制定发展规划批】。准,年度工作《计划;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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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。 (四)筹集办学】经费审核预算、决算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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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【五)决?。定教职工的编—制定额和工资标准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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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六)决定】学,校的分立、合—并、终止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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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七)【。决,定其他重大》。。事项
【。
,。 : 其他《形式决策机构的职权!。参照本条规》定执行?
— , 第二十—三条 民》办学校的法定代【表人由?理,事长、董事》长,或,者校长担《任
! 第?二十四条 —民办:学校参照同级同【。类公办?学校校?长任职的条件聘【任校长年龄可以【适当放宽
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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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二十五条 —民,。办学校?校长负责《学校:的教:育教学和行》政管理工《作行:。。使下列职《权:
! 《 (一)执行学!校理事会、董—事会或?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!的决定;
—
【 (—二)实施发》展规划拟订年度工】作计划、《财务预?算和学校规章—制度;
【
【 (三》)聘任和解聘学校工!作,人员实?施奖惩;
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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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【(四)组织教育教】学、:科学研究《活动保证教育教学】质量;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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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—(五)负《责学校日常管理工】作;
】 , : , (六—)学校理事会、董事!。会或者其他形—式,决策机构的其他授权!。
— 《第二十六条 【民办学校对招收的学!生根:据其类别、修业年】限、学业成绩可【以根据国家》有关规定发给学历】证书:、结业证书或者培】训合格证书》
—。 ? 对:接受职业技能培【训,的学生经备案—的职业技能鉴定【机构可以发给国【家,职业资格证书
】
】第二十七《条 民办学校依【。法通过以教师—为主体的教职工代】。表大会等形》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!主,管理和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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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民办学校的教—师和其他工作人员有!权,依照工?会法建立工会组织维!。护其合法权》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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