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 学!校的:组,织与活?动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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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十【条 民《办学校应当》设立学校理事会、】董事会或者其—他形式的决策机构】并,建立相应的》监督机制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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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民办:学校的举办者根据学!校章程规定的权限和!程序参与学校的【。办学和管《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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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一条 !学校理事会》或者董?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!代表、校《长、教职工代表等】人员组成其中三【分之一以上》的理事或者》董事应当《具,有,五年:以上教育教学经验
!。
【 学校理事—会或者董事会由五人!以,上组成设理》事长或者《董事长一人理事长】、理事或《者董:事长、董事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!
! ,第二十?二条 《学,校理事会或者董事】会行使下列职—权:
【
? :。 (一—)聘任和《解聘校长;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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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二)修!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!。校的规章制度;
!
【 : (三)制定发!展规:划,。批准年?度工作计划;
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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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 (四)筹集办】学经费审核》预算:、,决算;?
?
《 《 (五)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】定额和工资标—准;
! 《 ?(六)决《定学校的分立、合】并、终止;
】
》 : (》七):决定其他重大—事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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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其他形式决【策机构的职权—参照:本,条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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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!条 民办》学校的?法定代表人由理事】长、董事长或—者校长担任
【
《 ? 第二十四条—。 民办学》校,参照同级同》。类公办学《校,校长:任职的条件》聘任校长年龄可以】适当放宽
】
: , ?第,二十五条 民办学!校校:长负责学校的教育】教学和行政管理【工作行使下列职【权:
《
— (【一)执行学校理事】会、董事《会或者?其他形式决策机构】的决定;
》。
】 《 ,(二)实施发展规】。划,拟订年度工》作,计划、财务》预算和?学校:规章制度《;
! 》 ,(三:)聘任和解聘学校】工作人员实施奖惩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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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四《)组织教育教学、】科学研究活动—保证教育教》学质:量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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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? , (五)负责学【校日常管理工—作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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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【 (六?)学校理事会、【董事会?或,者,其他形式决》策机构的其他授【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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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二十六条》 :民办学校《对,招收的学生》根据其类别》、修业年限、—学业成绩可》以根据国家》有关:规,定发给?学历证书、结—业证书或《者培训?合格证书
】
对【接受职业技能—培训的学生经备【案的职业《技能鉴定机构—可以发给国》家职业资格证书
】
— 第二十七条】 民办学校依法【通过以教师》为主体的《教职工代表大会【等,形式保障教职工【参,与民主管理和监督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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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办【学校:的教:师和其他工作人【员有权依《照,工,会法建?立,工会组?织维护其合法权【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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