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 】监督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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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七?十三条 国—务院劳动行政部【门负责全国劳—动合同制度实—施的监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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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县级以上地方人【。民政:府劳动行《政部门?负责本行政》区域内?。劳动合同制度实施】的监督管理》
! 县级以上》各级人民政府—劳动行政部》门在劳动合同制度】实施的?。。。监督管理工作—中应当听取工会、企!业方面代表以及有】关行业主管》部门的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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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七:十四条 县级以】上地方人民政—府劳动行政部门【依法对下《列实施劳动合同【制度的情况进—行监督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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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 (一)用人单!。位制定直接涉—及,劳动者切《身,利益的?规章制度及》其执行的情况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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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》 (?二)用人单位—与劳动者订立—和解除劳动》合同:的情况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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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三)》劳务:派遣单位和用工【。单位遵守劳务派【遣有关规定的—情况;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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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? (四)用人单位】遵守国?家关:于劳动者《。工,。作时间和《休息休假规》定的情况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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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 (五)用】人单位支付劳动合】同约定的劳动—。报酬和执《行最低工资标准的】情,况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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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【六,)用: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!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!费的情况《;,
【 》 :(七)法律、法规规!。。。定的:其他劳动监》察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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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七?十,五条 ? 县级以上地方【人民政府劳动行政】部门:。实施监督检》查时有权查阅与劳】动合同、集》体合同有关的—材,料有权对劳》动场所进行实地检查!用人单位和劳动者】都应当如实提供【有关情况和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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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劳动行政部》。门的工?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!应当出示证件—依法:行使职权文明执法】
【 第七》。十,六条: 县级以》。上人民政府》建设、卫生、安全生!产监:督管理?等有关?主管部?门在各自职责范【围内对用人单位执】行劳动合同制度的】情况:进行:监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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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, 第七?十七条? 劳动者合—法权益受到》侵害的有权》要求有关部门依【。法处:理或者依法申请【仲裁、提起》。诉讼
《
》 第七》十八条 工—会依:法,维,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!。对用人单位履—行劳动?合同、集体》合同的情况》进行:监督用人单位—违反:。劳动法律、法规【和劳动合同、集【体,合同的工《会有权提出意见【或者要求《纠正;劳动者—申请仲裁、提起【诉讼的工会依—法给予支持和帮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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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七十九】条 任何组织或者!个人对违反本法的行!为都有权举》报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劳?动行政?部门应?当及时?核实、处理》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!予奖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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