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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节 非【全日制用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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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? 第六十八条 【。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!以小:时计酬?为主劳动者在同一】用人单位一般平均】每日工作时间—不超过?四小时?每周工作时间累计】不,。超过:二十四小《时的用?工,形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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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六十【九条 非》全日制用工双—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!。。头协议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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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从事非全日制—用工的劳动者可以】与一个?或者一个以上—用人:单,位,订立劳动合同;【但是:后订:立的劳动《合,同不得影《响,。先订立的劳动合【同,的履行
! 第七十条 !。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!当事人不得》约定试用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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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第七十一条 非】。。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!人,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!通知对方终》止,用工终止用》工用人单位不向【劳动者支《付经济补偿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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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。七十:二条 非》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!标准不得低》于用人单位所—在地人民政》府,规定的最《低小时工资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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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全日!制用工劳《动报:酬结算支付周期【最,长,不得超过十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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