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—章 劳动合同的【。订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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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! 用人单位自—用工之日《起即与劳动》者建立劳动》关系用人单位应【。。。当建立职工名册备】查
【 第八条 !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!时应:当如实告知劳动【者,工作内容、》工,作条件、工作地点、!职业危害、》安全生产状况—、劳动?报酬以及劳动—者要:求了解的《其他情?况;用人单》位有权了《解劳动者与》劳,动,合同直接相》关的基本情》况劳动?者应当?如实说明
!。
,。 第九条 !用人单?位招用劳动者不【得扣押劳动者的【居民身份证和其他】证件不得要》求劳动者提供—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!。向劳动者收取财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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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十条—。。 建立劳动关【系应当订立书—。面劳:动,合,同,
— 已》建立劳动关系未同】时订立书面劳动【合,同的应?当自用工之日—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!劳动合同
【。
《。。 :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!在用工前订》立劳动合同的劳【动关系自用工—之日起建立
】
《 第十》一条 用》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!时,订立书面《劳动合同与》劳动者约定》的劳动报酬不—明确的新招用的【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!照集体合同规定的】。标准执行;没有集】体合同或者集体【合同未规定的实【行,同工同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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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第十:二条: , ,劳动合同分》为固定期限劳—动合同、无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!以完成一定工作任】务为期限的劳动【。合同:
》
: 第十三—条 固定期—限,劳动合同是》指用人单位与—劳动:者约定合同终—止时间的劳动合同】
! ,用人单位与劳动者】协,商一致可《以,订立:固定期限劳》动合同
【
—第十四条 —无固:定期限劳动》合同:是指用人《单位与?劳动者?约定无确定》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!
》
用—人单位与劳动者协】商一致可以订立【无固定期限劳—动合:同有下列情形之【一劳:动,者提出或者同—意续订、订立—劳动: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!订立固定期限劳【动合同?外应: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!动合: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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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? — (?一)劳动者在该用人!单位连?续工作满十年—的;:
— 《 , (二)用【人单:位,初次:实,行,。劳动合同《制度: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!新订立劳动合—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!单,位连续工作满十年】且,距法定退《休年龄不足十年【的;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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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三)《连,。续订立?二次固定期限—劳动合同且劳动者】没有本?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!十条第?。一项、第二项规定的!。情形续订劳动合【同的
! 用人单位自】用工之?日,起满一年不与—劳动者订立书—面劳:动,合同的视《。为用人单《位与劳动者》已订立?无固定期限》劳动合同《
【 第十五条 !以完成一定工作任】务为期限的劳动合】同是指用《人单位与劳》动者约定以某—项工作的完成—为合:同期限的劳动合【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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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用人单位与】劳,动,者协: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!成一定工作任—务为:期,。限的劳动合同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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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】条 劳动合同由用!人单位与劳动者【。。协商一致并》经用人单位与劳动】者在:劳动: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!盖,章生效
《
,
,
》 :劳动:合同:文,本由用?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!一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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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
? 第十七条 】劳动合同应》当具备以下条款
!
,
? 《 (一)用人!单位的名称、—住所和法定代表【。人或者主要》负责人;
【
— 》(二)劳动者—的姓名、住址和居民!身份证或《。者其他有效身份证】。件号码;
—。
【。。 (三)劳!动合同期限;
【
— (四!),工作内容《和工作地点》;
【 【 (:五)工作时间和休息!休假;
】
, 】(六)劳动》报,酬;
】 《 ,。 (《七)社会保险—;
【 《 《(八)劳动》保护、?劳动条件和》。职业危害防护—;
】 (】九)法律、法规规】。定应当纳《入劳动合同的—其他事?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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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—动合同除前》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!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!以约:定试用期、培训【。、保守?秘,密、补?充保险和福利待遇】等其他事项
】
》 第十八》条 劳动合同对劳!动报酬和劳动—条件等?。标,准约定不《明确引发争》。。议的用人单位—。与劳动者《可,。。以重新协《商;协商不成的适】用集体合同规定【;,没有集体合同或者】集体合同未》规,定劳动?报酬的实行同—工同酬;《没有集体合同或【者集体合《同未:规定:劳,动,条件等标准的适【用国:家有:关规定
! 《第,十九条 劳—动合:同,。期限三个月》以上不满一年的试】用期不得《超过一个月;劳动】合同期限一年以上】不满三年的》。试用:期不得超过二个【月;三年以》。上固定期限和无【固定期限的劳动【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!六个月
】
? 同一用人—单位与同一》劳动者?。只能约?定一次试用期
【
】 以完成一》定工作?任务:为期限的劳动合同】。或者劳动合同—期限:不满:三个月的不》得约定试用期
!
【。试用:期包含在劳动合同】期限内劳动合同仅】约定试用期的—试用:期不成立《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!限
》
—。第二十条 劳动者!在试用期《的工:。资,不得低于本》单,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!。资或者劳动合—同约定工资的百【。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!用人单位《所在地的最》低工资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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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二十一条 — 在试用《期中:除劳动者有》本法第三十九条【和第四十条第一项、!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!用人单位不得—解除劳动《合同用人单位在【试用期解除劳动合】同,的应当向劳动—者说明?理由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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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 第二十二条 【 用人单位》。为劳动者提》供专项培训费用【对,其进行专业》技术培训的可以与】该,劳动:者订:立协议约定服务期
!
?。
》 劳动者《违反服?。务期约?定的应当《按照:约定向用《人单位?支付违约《金违约金的数—额不得超过用人单】位提:供的培训费用用人】单位要求《劳动者?支付的违约》金不得超过服务期】尚未履行《。部分所应分摊的培】。训费用
! , 用人单位【与,。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!不影响按照正常的】工资调整机制提【高劳动者《在服务期《期间的?劳动报酬
】
》 ,第二十三条 用人!单,位与劳动者可以在】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!用,人单:位的:商业秘密和》与知识产权相关的】保密事项
】
对负】有保密义务的劳【动者用人《单位可以在劳动【合同或者保密协【议中与?劳动者约《定竞业?限制:条款并约《定在解除或》者终:止劳动?合,同后在竞《业限:制期限内按月—给予劳动者经—。济,补偿劳动《者违反竞《业限:制约:定的应?当按照约《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!约金
》
第二!十四条 》竞业限制的人员限】于用人?单位:的高级管理人员、】高级技?术人:员和其他《负,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!。业限制的范围、地域!。、期限由用》。人单位与劳动—者约定竞业限制【的约定不得违反【法律、法规的—规定
《
】在解除或者终—止劳动合同》后前款规定》的人员到与本—单位生产《或者经营《同类产品《、,从事同类《业务的?有竞争关《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!者自己?开业生产或者—经营同类产》品、: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!限制期限《不得超过二年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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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十五条 》除本法第二十—。二条:和第二十《三条规定的情形外】用,人单位不得与—劳动者约定由—劳动者承担违—约金:。。
】 :第二十六条 下】列劳动合同无—效或者部《分无效
】
【 :(一)以欺诈—、胁迫的手段—或者乘人之》。危使对方在违—背真实意思的情况】下订立或者》变更劳?动合同的;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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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:。二,)用人单位免除自己!的法定责《任、排除《劳动者权利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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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(》三)违反法律、【行政法规强制—性,规定的
】
? 对劳动合同的】无效或?者部分无《效有争?。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!机构或者《人民法院确》认
】 第二十七条 ! 劳动合《同,部分无效不影响【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!部分仍然有效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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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二十?八条 《劳动合同被确认无】。效劳动者已付出【劳动的?用人单?位,应当向劳《动者:支付劳动报》酬劳动报酬的数【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!。者相近?岗位:劳动者?。的,劳动报酬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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