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一章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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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一条 为!。了完善劳动合同制】度,明确劳动《合同双方当》事人的权利》和义务保护劳动者】的合法权益》构建和发展》和,谐稳:定的劳动关系—。制定本法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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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二条 中华人】。民共和国境内的企】业、个体经济组织】、民办非企业单位】等组织(以下—称用人单位)与劳】动者建立劳》动关系订立》、履行、变更、【解除或者终止—劳动合同适》用本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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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国家机关、》事业:单位、社会》团,体和与其建立劳动】关系:的劳动者订》立,、履行、变更、【。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!同依照本法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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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条 订!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!合法、公平、平等】自愿、协商一致、】诚,实,。信用的原《则
! 依法订立的劳动!合,同具有约《。束力用人单》位与劳动者应当履】行劳动合同约定【的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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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第四条 —用,人单位应当依—法建立?和完善劳动》规章:制度保障劳》动者享?有劳动?权利、履行劳动义】。务
】 用人单位在】制定、修改或—者决定?有关劳动报酬—、工作时间、—休息休假、劳动安】全卫生、保险福【利、职?工培训?、劳动纪律以及劳动!定额管理等》直接涉及劳动—者切:身利益的《规章制度或者重【大事项时应当经职】工代表大会或—者全体职工讨论【提出方?案和意见与工会或】者职工代表平—等协商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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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 在:规章制度和》重大事?项决定实施》过程中工会或—者职工认为不适【当的有权向用人【单位提出通过—协商予以修改完善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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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用人单位应当—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!身,利益的规章制度和】。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!者告知劳动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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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五条—。。 , 县级以上》人民政府劳动行【政部门会同工—会和企业方面—代表建立《健,全,。协调劳?。动关系三《方,机制共同研》究解:决有关劳动关系【的重大问题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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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六条 工会应】当,帮,助、指导劳动者与用!人,单位依法订立和【履行劳动合》同并与用《人单位建立集体【协商机制维护劳【。动者的合法权—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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