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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节《 非:。全日:制用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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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六十八条 】非全:日,制用工是指以小时】计酬为?。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!单位一般《平均每日工作时间】不超过四《小时:。。每周工作时间—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!时的用工形式—
【 第《六十九条 非全】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!可以订立口头协议】
— 从事非全】日制用工的劳动【者可以与一个或【者一:个以上用人单位【订,立劳动合同》;但是后订》立的劳动《合同:。不得影响先订立【的劳:动合同的《履行
】。 第七十条 ! 非全日制用—工双方当事人—不得约定《试用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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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七十【一条 非全—日制用工双方当【事,人任何一方都可以】随时通知《对方终止用工—终止用?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!者支付经济补偿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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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。 ,第七:十二条 非全日】制用工小时计酬标】准不得?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!。。人民政?府规定?的最低小时》工资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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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非全日制用》工,劳动:报酬结?算,支付周?期最长不得》。超过十五日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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