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四章 劳动合同【的解除和《终止
《
! 第三?。十六:条 用《人单位与《劳动者协商》一致可以解》除劳动合同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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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
? 第三《十七条 劳动【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!形式通知用人单【位,可以解除劳》。动合:同劳动者在试用期】内提前三日通知用】人单位可以解—除劳动合同
】。
《 第三十—八条: 用人单位有下】列情:形之一的劳动者可】以解除?劳动合同
【
,
: : : (》。一)未按照劳动合同!约定提供劳动—保护或者劳动—。条件的;
【
,
】 (二)未及时】足额支付劳动报【酬的;
! — (三)》。未依法为劳动—者缴:纳社会保险》。费的;
【
: , (四!)用人单位的规章】制度:违反法律、法—规的规?定损害?劳动者权益的;
!
— : (》五)因本法第—二十六条《第一款规定》的情形致《使,劳动合同无》效,的;
】 】(六)法律、—行政:法规规定劳动—者可以解除劳动合】同的:其,他情形
—
用】人单位以暴力—、威胁或者》非法限制人身—自由:的手段强迫》。劳动者劳《。。动的或?。者用人单位违章【指挥、?强令:冒险:作业危及劳动—者人:身安全?的,。劳动者可以立—即解除劳动》合同不需事先—告知用?人单:位
】 第三》十九条 劳动者有!下列情?。。形之一的《用人单位可以—解除劳动合》同
:。
— : , 《。(一)?在,试,用,。期间被证明》不符合录《用条件的;
!
! (二)严》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!章制度的;
!
— : , (三)严重失职】营私:。舞弊给用人单位【造成重大《损害的;
》
【。 ? (四》),劳动者同时与其他】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!系对: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!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!经,用人单位提出拒【不改正的;
!
: 《 《(五:),因本:法,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!一项规?定的情形《致,使劳动合同》无效的;
!
? , : ?(六:)被依法《。追究刑事《责任的
—
,
第四】十条 有下—列情形之一的用人】单位提前三十—日以书面形》式通知劳动者—。本人或者额外—支付劳动者一个【月工:资后可以解除—劳动合同
!
【 (?。一)劳动者患病或】者非因工《负伤在?规定的医疗》期满后?不能从事原》工作: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!位,另行安排《的工作的;
【。
— (【二)劳动者不能【胜任工作经过培【训或者调整》工作岗位仍不—能胜任?工作的;
—
》 ? (三—)劳动合同》订立时?所依据?的客观情况发生重】大变化?致使:劳动合?同无法?履行经用《人单位与劳动者协】商未能?就变更?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!议的
—
第四】十一:条 有下》列情形之一需—要裁减人员二—十人以上或者裁【减不:足二十人但占企【业职工总数百—分之十?以上的用人单位提】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!全体职工说》明,情况听?取工会或《者职工的意见后【裁减人员《方案经向劳》动行政部门报告可】以裁减人员
【
:
! (一)依照企【业破产法规定进行】重整的;
【
】。 ?(,二):生产经?营发生严重困难的】。;
—
? (【三)企业转产、重大!技术革新或者经营】方式调整经》变更劳?动合同后仍需裁减】人员的;
—
! (四)其他因!劳动合?同订立时所依据【的客:。。观,经济情况发生重大】变化致使劳动合同】无,法履行的
!
裁—减人:员时应当优先留【用下列人员
【
! (一)与本单!位,订立较?长期限的固》定,期限劳动《合,同的;
《
》 (!二)与本单位—订立无固定期限【劳动合同的》;
! 《 (三)家庭无】其他就业人员—。有需要扶养的老【人或者未《。成年人的
》
!用人单?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!定裁减人《员在六个月》内重新招用人—员,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!。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!优先:招用被裁减的人员
!
— : 第四十二》。条 劳动者有下】列情形之一》的用:人单:位不得依照本法【第,四十条?、第四十《一条: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!
【。 (一!)从:。事接触?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!动者未?进,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!查或者疑似》职业病病人在诊【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!的;
《
?
》 (二)在本!单位患职业病—或者因工负》伤并被确认》丧失:或,者部分?丧失劳动能》力,的;:
:
【 (三)】患病或者非因工负】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!的;
》
,
— (四)女职!工,。在孕期、产期、【哺乳期的;
!
】。 (?五,)在本单位》连续工作《满,十五年且距》法定退休年龄不【足五年的;
】
,
,
【 (六)法律、行!政法规规定的—其他情形
—
》 第四十—三条 ? ,用人单位单方解【。除,劳动合同《应当:。。事先将理由》通知工?会用人单位》违反:法律、行《政,法规规定或者—劳动合同约定—的工会有权》要求用人单位纠正】。用人单位应当研究】。。工会的意见并—将处理结《果书面通知工会
!
【 第四十四条— :有下列情形之—一的劳动《合同终止
!
《 《 (一)劳动—合同期满的;—
:
【 (二)劳!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!本养老保险待遇的】;
《
《 》 :(三:)劳动者死亡—或者被人民法—。。院宣告?死,亡或者宣告失踪【的;
《
【 ?。。 (四)用—人单:位被依法宣告破【产的;
》
】 《(,五)用?。人单位被吊销营【业执照、责令关闭】、撤销或《者用人单《位决定提前解散的】;
》
! (:六)法律《、行政法规规—定的其他《情形
《
,
:。
第—四,十五条? :劳,。动合同期满有本【法第四?十二条规定》情形:之,一的劳动合同应【当,续延:至相应的情形—。消失时终《止但是本法第四十】二,条第二项规定丧失】或者部分丧失劳动】能力劳动者》的劳动合同的—终止按照《国家有关工伤—保险的规定执行【
:
?
第—四十六条 —有下列情形》之一的用《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!支付经济补偿
【
! (一—),劳动者依照本法第】三,。。十八条规定》解除劳动合同的;
!
:
— (二)】用人单位依照本【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!劳动者提出解除【劳动合同并与—。劳动者协商》。一致解除《劳,。动合同的《;
】 — (三?)用人单位依照【本法第四《十条规定解除—劳动合同的;
!
— (—四)用人单位依照】本法第四《十一条?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!合同的;
】
— (五—),除用人单位维持或】者提:高劳动合同约—定条件续《订劳动合同劳动【者不同意续订的情】。形外:依照本法第》。四十四条第一—。项规定终《止固定期限》劳动合同的》;
】 : ? , (六)依照本法】第四:十四条第四》项、第五项规定终】止劳动合同的;
!
— (七)!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!的其他?情形
》
第】四十七条 经【济补偿?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!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!付一个月工》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!付六个月《。。以上不满一年的按】一年计?算;不满《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!付半个月工资—的经济?补偿
—
: : 劳动者月工资高!于用人单位》所在直辖市、设【区的市级人》民政府公《布的本地区上年度】职工月平均工资三】倍的:向其支付《经济补偿的标—准按职工月平均工】资三倍的数额支【付向其支付经济补】偿的年限最高—不超过十二年
【
— : 本:。条所称月工》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!合同解除或者—终止前?十,二个:月的平?均工资
《
】 第四十八条— , 用人单位违—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!终止劳动合同劳【动者要求继续履【行劳动?。合,同的: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!。行,;劳:动者不要求》继续履行劳动合同】或者:劳动:。合同已经不能继【续履行的用人单【位应:当依照本《法,第八十七条》规定支付赔偿金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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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》四十:九,条 国《。家采取措施建—立健: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!系跨地区转移接续】。制,度
?
— 第五十》。条 :。 用人?单位应当在解除【或,者终止劳动》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!。终止:劳动合同的证明【。并在十?五日内为劳动者【办理档案和》社会保险《关系转移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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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劳动者应当按!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!交接用人单》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!应当向劳动者支付】经济补偿的在—。办结工作交接—时支:付
】 ?用,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!者终止?的,劳动合同的文本【至少保?存二年备查
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