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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劳动合!同的订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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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七条 用人单!位自:用工之日起》即与劳动者建立【劳动关系《用人单位应当—建立职工名册备【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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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八条: 用人单位招用】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!知劳动者工作内【容、工?。作条:件、工作《地点、职业危—害、安全生》产状况、劳动报【。酬以及?劳动者要求了—解,的其他情况;—用人单位有权了【解劳动者《与劳动?合,同直接相关的—基本情况劳》动者应当如实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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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九条 — 用人单位》招用劳动《。者不得扣《押劳动者的》居民身份证》和其他证件不得【要求劳动者提供担】保或者?以其他名义向劳【动者收?取财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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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条 建》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!书面劳?动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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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已建立劳动关【系未同时订》立,书面劳动《合同的应当自—用工之日起一个月】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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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用人单位与劳动!者在用工前》订立劳动《合同的劳动关—系自用工《之日起建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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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, 第?十一条 《 用人?单位未?在用工?的同:时订:立,书面劳动《。合同与劳动者—约定的劳动报—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!劳动者的劳动报酬】按照:集体合同规定的【标准执行;没有集体!合同或者集体合同】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!酬
! 第十二条— 劳动合同分为】固定期限劳动—合同、无固定—期限劳动合同和以】完成一定工作任【务,为期限的劳》动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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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三,条 固定期限【劳动合?同是指?用,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!合同终止《时,间的劳动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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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用人单位【与劳动者《。。协商一?致可以订立固—定期限劳动》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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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四条 】无固定期限》劳动合?。同是指用人》单位与劳《动者约定无确定【终止时间的劳—动合同
》
》。 用人单—位与劳动《者协商一致》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!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!之一:劳动者提出或—者同意续订、订【立劳:动合:同的除劳动者提【。出订立固定期—限劳动合同》外应当订立无固定】期限劳?动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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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》 ,(一)劳动》者,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!。作满十年的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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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二)用—人,单位初次实行劳动】合同制度或者—国有:企业:改制重新订立劳【动合同?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!位,连,。。续工作满十年且【距,法定退休《。年龄不足《十年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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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— ,(,。三)连续订立二次固!定期限?劳动合同《且劳动者《没有本法《第三十九《条和:第四十条第》。一项、第二项规定】的,情,形续订劳《动,合同的
】
《 用人单位自用【工之日起满》一年不?与劳动者《订立书面《劳动合同的》视,为用人单位与劳动】。者已订立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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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五条—。 以完《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!限的劳动合同是【指用人单位与劳【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!的完成为合同期【限的:劳动合同
】
《 用人单位与劳动!者协商一致可—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!作,任务为期限的—劳动合同
!。
第十六条! 劳动合同—由用:人单位与劳动者【协,商一致并经用人单】位与劳动者在—劳动合同文本—上签字或《者盖:章生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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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劳动合同文!本由用人单》。位和劳动者各执一】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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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七条 — ,劳动合同应当具【备以下条《款
! (【一)用人《单位的名称、—住所和法定代表人】或者主要负》责人;
】
》 (二)劳动!者,的,姓名、住《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!其他有效身份—证件号码《;
】 (】三)劳动合同—期限;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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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(四)!工作内容和工作地】点;
! (】五)工作时间和【休息休假;》
?。
】 : (六)劳》动报酬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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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》(七)社会保险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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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八)劳】动保:护、劳动条》件和:职业危害防》护;
》
? 《 (》九)法律、法规规】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!的其他事项
】
— ,劳动:合同除前款规—定的必备条》款外用人单位与【劳动者可以约定试】用期、培训、—。保守秘密、补充保险!和福利待遇》等,其他:事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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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八条 劳动合同】对劳动报酬》和劳动?条件等标准约—定不:明确:引发争?议的用人《单位与劳《动者可以重新协【商;协?商不成的《适用集体《合同规?。定;没有集》。。体合同或者集—体合同未《规定劳动《报酬的实行同工同】酬;没有集体合【同或者集体合同未】。规定劳动《条件等标准的适【用国家有关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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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《九条 劳动合同期!限三个?月,以上不满《一年的试用》期不得超过一个月;!劳动合同期》限一年?以上不满三》年的试用《期不得超过二个【月;三年以上固【定,期限和无固定期限】的劳动?合同试用《期,不得超过六个月【
】。。 :同一用人单》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!约定一次《试用期
! 以完成一】定工作任务》为期限的劳》动合同或者劳动合】同期限不《满三个月《的不得约定试用期】。
【。 :。 试用期包含在【劳,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!同仅约定试用期【的试用期《不,成立该期限为劳【动合同期限
【
【 第二十条 劳动!者在试用《期的工资不得—低于:。。本单位相同》岗位最?低档工资或者劳【动合同约定工资【的百:。分之八十并不—。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!地的最低工资标【准
【 第二十一条! :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!。有,本法:第,三,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!一项、第二项—规,定的情?形外用人单位不【得解除劳《动合:同用人单位在试【用期: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!。向劳动者说明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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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第二十《二条: 用人单位为【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!费用对?。。其,。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!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!协议约定服务—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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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者】违反服务期约—定的应当按照约定】向用:人单位支《。付,违约金?违约金的《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!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!人单位?。要求:劳动者?支,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!服务期尚未履行部】分所:应分摊的培训—费用
】 用人—单位与?劳,动者约定服务期的】不,影,响按照正常的工【资调整机制提—高,劳动者在《服,务期:期间的劳动报酬【
! 第二十三条—。 用人单位与劳】动者可以《在劳动合同》中约:。定保守用人单位的】商业秘密和与知【。。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!项
【 对负有保】密义务的劳动者用】。人,单位可以《在劳动合同》或者保密协》议,中与:劳动者约定竞—业限制?条款并?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!劳动合?同后在竞业限制【期限内?按月给予劳》动者经济补偿劳动】。者违:反竞业?限制约定的应当【。。按照约定《向用人单位支—付违约金《
】 第二十四条【 竞业限制—。的人员限于用人单】位,的高级管《理人员、高级技术人!员和其他负有保【。密义:务的人员竞业—限制的范围、—地域:、期限由用人单【位与劳?动者约?定竞业限制》。的约定不得违—反法律、法规的规】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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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: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!动合同后前款规【定的人?。员到与本单位生【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!、从事同类业务【的有竞争关系的【其,他用人单位或者【自己开业《生产或者经》营同类产品、—从事同类《业务:的竞业限《制期限不《。得超:过二年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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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
》第二十?五条 除本法【第二十二条》和第二?。十三条规定》的情形外用》人单:位不得与劳》动者约定由劳动者】承担违约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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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二十六条 !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!。或者部分无》效
! 《 (一)》以欺诈?、胁迫的手段或【者乘人之危使对【。方在违背真实意思】的,情况下订《立或:者变更?劳动合同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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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—(二)用人单位免】除自己的法定—。责任、排《除劳动?者权利的;
【
》 , ,。 (三)】违反法律、行—政法规强制性规【定的
《
》 , , 对劳动合同的【无效: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!的由劳动争》议仲:裁机构或者人—民法院确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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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》七条 劳动合同部!分,无效: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!的其他部分仍然【有效
【
? 第二十八条【 :劳动:合同被确认无效劳】动者已付出劳—动,的用: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!支付劳?动,报酬劳动报酬的【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!或者相近《。岗位劳动者的—劳动报酬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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