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二—章 劳动保》险,金的征集与保—管② — ,     第七!条 :。 本条例所规定【之劳动保险》的,各项费用《。全部由实行劳—动保险的企业—行政方面或资—方负担其中》一部:分由:各企业行《政方面或资方直接支!付,另一部分由企业行政!方面:。或资:。方缴纳劳动保险金交!工会组织办》。理, 》    《 第八条  凡根】。据本条例《实行劳动保险的企业!其行:政方:面或资?方须按?月缴纳相当于各该】企业全部工》人与职员《工资总额的百—分之三作为劳—动保险?金此项劳动保险【金不得在工》人与职员工资内扣】除并不得向工—人与职员另行征收 !     !第九:条  劳动保险【金的征集《与保:管方法如《下 —     甲、企业!行政方面或资方须按!照上月?份工资总额》计算于每月一—日至十?日限期内一次—向中华全国总工会指!定代:收劳动保险》金,的国家银行缴纳【每月:。应缴的劳动保险金 !。。 》    《乙、在开始》实行劳动《保险的头两个月内】由企:业行政方《面或资方按月—缴纳的劳《动,保险金全数》存,。于中华全国总—工会:户内作为《劳动保险总基—金为举?办集体?。劳动保?险事业之用自开始实!。。行的第三个月—。起,每月缴?。纳的劳?动保险金其中百分之!。三,十存于中华全—国总工会户内作为】劳动保险总基金【;百分之七十存于各!该企:。业工会基层委—员会户内作为劳动】保险基金为支付工】人,与职:。员按照本条例应【得,的抚恤费、补助费】与救济费之用 ! ?    第十—条  企业行—政方面或资》。方逾期未缴或欠【缴劳动保险金—时须每?日增交滞《纳金其数额为未【缴部分百分之一【如,逾,期二十日尚》未,缴,纳对于国营》、地方国营、公私合!营或合?作社经营的企业【由工会基《层委员会通》知当地国《家银行?从其经费中扣缴【;,对于私营《企业由工会基层【委员会报告当地人】。民政府劳动行政机】关对该企业资方追】究责任? 《     第【十一条  劳—动保险?金的保管《由,中华全国总工会委托!中国:人民银?行代理之《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