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!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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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一《。条 ?为了保?护工人?职员的健康减轻【其生活中的困—难特依据目前经济条!件制定?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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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第二条 本条例】的,。实施采取逐》步推:广办法?目前的?实施范围暂》定,如,下
】 ?甲、有工人职员【一百人?以上的国营、—公,。私合营、私营及【合作社经营的工【厂、矿场及其附属】单位;
! 乙、—铁路、航运》、邮电的各》企业单位及附属单】位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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丙、工!、矿、?交,通事业的基本—建设单位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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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丁、国》家建:筑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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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关于本条例】的实施范围继续推】广办法由中》央人:民政:府劳:动,。部根据实际情—况随时提出意见报请!。中央人民《政府政务院决定之】
— , 第三条 【。 ,不实行本条》例的企业及》季节性的企业其【有关劳动保险事项】。得由各该《企业:或其所属产业或行业!的行政方《面或资方《与工会组织根据本】条例:原则及本企业、本】产业或?本行业的实际—情况协商订》立集体合同规定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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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:四条 凡在实【行劳动保《险的:企业内?工作的工人与职员】(包括学徒)不【分民族?、年龄、性别和国籍!均适用本条例但被】剥夺政?。治权利?者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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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第五条 凡在【。实行劳动保险的企】业内工作的临时工、!季节工与试用人员】其,。劳动:保险待遇在本条例】实施细则中另行【规,定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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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六条 本】条例适?用范围内的企—业 :因经济特《殊困难?不易维持 或尚【未正:式开:工营业者经企业行】政,方面或资方与工【会基层委《员会双?方协商同意并—报请当?地,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】机关批准《后可暂缓实行—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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