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。第五章 征》。收管理
第四!十一条 关》税征:收,管理可以实》施货物放行与—税,。额确定相分离的模】式,
】关税征收管理—应当适应对外—。贸易新业态》新模:式发展需要提升【信息化、智能化、】标准化、《便利化水平
【 第?四十二条 》进出:。口货物?。的纳税人、扣缴义务!人可以按照规定【选择海关办理申【报纳税
《
《 纳税人、扣】缴义务人应当按照】规定的期《限和要求如实向【海关申?报税额并提》。供相关资料必要【时海关可《以要求纳《税,人、扣缴义务人补充!申报:
《第四十?三条 进出》口,货物的纳税人、【扣缴义务人应当【自完:成申报之日起十【五日内缴纳》税款;符合海关规】定条件并提供—担保的可《以于次?月第:五个工作日结束【前汇总缴纳》税款因不可抗力【或者国家《税收:政策调整《不能按期缴纳的【经向海关申请并提供!担保可以延期缴【纳但:最长不?得超:过六个月
— 纳【税,。人、扣?缴义:务人未在前》款规定的纳税期限内!缴纳税款的》。自规定的《期限届满之日起【。。按,日加收滞纳税—款万:。分之五的滞纳金
】
?。 ? 税:款尚:未缴纳纳税人—。、扣缴义务人依照】有关法律、》行政法规的》规定申请《提供担保要》求放行?货物的海关应当依】法办理担保》。手续
》 第四十四条— 进出口货》物的纳税人》在规定的《纳税期限内有转移】、藏匿?其应税货物以—及其他财产的明【显,。迹象或者《存在:其他:。可能导致无法—缴纳税款风险的【海关可以《责令其提供担保;纳!税人:不提供?担保的经《直属海关关长或者】其授权?的隶属?海关关?。长批准海《关,可以实施《。下列强制措施
】 》 (一)书面通知银!行业金融机构—冻结纳税人金额相当!于应纳税款的存【款、汇款《;
? 《 (二)查—封、扣押纳税—人价值相当》于,应纳税款的货—物或者其他》财产
— : 纳税《人在规定的纳税【期限内缴纳税款的】海关应当立即解除强!制措施
第】四十五?条 自纳税人—。、扣缴义务人缴【纳税:款或:。者货物放行之日【起三年内海关有权】对纳税人、》扣缴:。义,务人的应纳税额进行!确认
?
》 , 海关确认的应纳税!额与:。纳税人、《扣缴义务人》申报的税额不一【致的海关应当向纳】税人、扣缴义务【人出具税额确—认书纳税人、扣【缴义务人应当按【照税额确认书载【。明的应?纳税额在海关—。。规,定的:期限内补缴税—款,或者办理《退税:手续:
【 经海关确认应【。纳税额?。后需要补缴》税款但未在规—定的:期限内补缴的自【规定:的期限届满之日起】按日加收滞》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!纳金
《 第四十六条【 因纳税人、扣缴义!务,。人违反规定造—成少征或者》漏征税?。款的海关可以自缴】纳税:款或者货物放—行之日起三年内追征!税,款并自缴纳税款【。或者货物放行之日起!按日加收少征或者漏!征税款万分》。之五的滞纳金
【
第四十七【条 对走私行为海】关追征税款、—滞纳金的不》受前条规定期限【的,。限制并有《。权核定应纳税额【
《。第,四十八条 》海关发现《海关监?管货物因纳》税,人、扣缴义务人违】反规定造成少—征或者漏征税款的应!当自纳税人、—扣缴义务人应缴纳税!款之日起三年内追】征税款并自应缴【纳,税款之?日起按日加收少征或!者漏:征税款万分之五的】滞纳金?
: 第四十》九,条 海关可以—对纳税人、扣缴义务!人欠:缴税款的情》况予:以公告
《
》 纳税人未缴清税!。。款、滞纳金且未【向海关提供担—保的经直属海关【关长或者其》授权:的隶属海关关—长批准海《关可以按照规定【通知移民管理机【构对纳?税人或者其法定代】表,人依法采取限制出】境措施
【第五十条 纳税人】、扣缴义务人—未按照规定的期【。限,缴,纳或者解《缴,税款的由《。海关责令其限期缴纳!;逾期仍《。未缴纳且无正当理由!的经直属海关关长】或者其?授,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!准海关可以实—施下列强制执行措】。施,
? (一)】书面通知银行—业金融机构》划拨纳税《人、扣缴义》务人金额相》当于:应纳税?款的存款、》。汇款;
《
【(二)查封、—扣押纳税人、扣【缴义务人《价值相当于应纳【税款的货物或者其】他财产依法拍—卖或者变卖》所,查封、扣押的货【物或者其他》财产以拍卖或者变】卖所得抵缴》税款剩余《部分退还纳税人、】扣缴义务《人,
】海关实施《。强制执行时对未【缴纳的滞纳金同【时强:制执行
第】五十一?条 海关发》现多征税款的应【当及时通知纳税人】办理退还手续—
: —纳税人发《现多缴税《款的可以自缴—纳,税款:之日起三年》内向海关书面申【请退:还多缴的税款海关】应当:自受理申请》之日起三十日内查实!并通知纳税》人办理?退还手续纳税人应】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!三个月内办理退还手!续
第—五,。十二条 有》。。下列情形之一的【。纳税人自《缴纳税款之日起一年!。内可:。以向海关申请退【还关税
! (一)已征进口!。关,税的货物《因品质、规格原因或!者不:可抗力一年内—原状复运出境;
】
《 (二)—已征出口关》税的货物因品质【、,规格原因或者不【可抗力一年内—原状复运进》境并已重新》缴纳因出口》而退还的国内环节】有,关税收;《
,
, ? ?(三)已征出口关】税,的货物因故未装运】出口申报退关—
—。 申请退还关税】应当以书面》形式提出并》。提供原缴款》凭,证及相关《。资料海关应当—。自受:理申请之日起—三十日内查实并通知!纳税人办理》退还手?续纳税人应当—自收:到通知之日起三【个月内?办理退还手》续
— : 按照其他》有关法律《、行政法规规定应】当退还关税的海关应!当依法予以退还【。
,
, 第五十三条 】按照:规定退还关税的应】当加算银行》同期活期存款利【息
:
第五》十四条 对规避【本,法第二?章,、第三章有》关,规,定,不具有合理》商业:目的而减少应纳税】。额的:行为国家可以采取调!。整关:。税等反?规避措施
》。
, , 第五十五》条 报关《企业接?受纳税人的委托以】纳税人的名》义办:。理报关纳税手续【因报关?企业违反规定造【。。成海关少征》、漏征税款》的报关企业对少征或!者漏征的《。税,款及其?滞纳:金与纳?税人承担纳税—的连带责任
!。 报关企业接!受纳:税人的委托以报【关企业的名义办理报!关纳税手续的报【关,企业:与纳:税人承担《纳税的连带》责任
》 第五十六条 除不!可抗力外在保管【海关监管货物期【间海关监管货—物损毁或者灭失的对!海,关监管货物负有【保管义务的单位或者!。个人应当承担相应的!纳,税责任?
第》五十:七条 未履行—纳税义?务的纳税《人有合并、分—立情形的在合并、】分立前应当向海关】报告依法缴清税款、!滞纳金或《者提供?担保纳税人合并时】未缴:清税款、《。。滞,纳金或者未》提供担保的由合并】后的法人或者—非法人组织继续履行!。。未履行的纳税—义务;?纳税人分《立时未缴《清,税款、滞纳》金或者未提供担【保的分立后的法人】。或者非法人组织对】未履行的纳税义务】承担:连带责任
—。 纳税】人在减免税货物【、保税货物》监管期间有》合并、分立或—者其他资产重—组情形的《应当向海《关报告;按照规定】需要缴?税的应当《。依法缴清税款—、滞纳金或者提供】担保;按照》。规定可以继》续享受减《免税、保《税的:。。应当向海关办理变更!纳税:人的手续
— : : 纳税人未—履行:。纳税义务《或者:在减免税《货物、保税货物监管!期间:有解散、破产或【者其他?。依法:终止经?营情形的应当—在,清算前向《海,关报告海关应当依法!清,缴税款、滞纳金
! 第五十八条 】海关征?收的税款优先于无担!保债:权法律?另有规定的除外【纳税人欠《。缴税款发生在纳税】人以其财产设定【抵押、?质押之前的税款应当!先于抵押《权、质?权执行
】 : 纳税人欠缴税款】同时被行政机关处以!罚款:、没收违法所—得其财产不足以【同时支付的》应当先缴纳税款【
第五十【九条 税款》、滞:。纳金应当按照—国家有关规定及时缴!入国库
》 退还】税款:、利息涉及》从国库?中退库?的按:照法:律、行政法规有关】。国库管理《的规定执行
!第六十条 税款、滞!纳金、利《息等应当以人民币计!算
!进,出口货物、进境物】。品的价格以及有【关费用以人民币以】外的货币计算—的,按照纳税人完—成申报之《日,的计征?汇率折合为人—民币:计算
【 , 前款所称—计征汇率是指按照】。海关:总署规定确定的日期!。当日的?。。人民币汇率》。。中间价
第六十】一条 海关因关税】征收的需要可—以依法向有关政【。府部门和机构查【询纳税人的身份、】账户、资《金往来?。等涉及关税的信息】。有关政府部门和机构!应当在职责范—围内予以协助—。和,配合海关获取的涉及!关税的信息只—。。能用于关税征收目】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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