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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五章 征!收管理 第】四十一?条 关税征收管理】可以:实施货?物放行与税额确定相!分离的模式 】     关税【征收管理《应当适应对外贸【易新业态新》模,式发展需要提—升,信息化?、智:能化、标准化—、便利?。化水平 》 第四《十,二,。条 进?。出口货物的》纳税人、扣缴义务】人可以按《照规定选择海—关办理?申报纳税《  》   ?纳税:人、:扣缴:义务人?应当按照《规定的期《限和要求如实—向海关申报税—额并提供相关—资料必要时》海关可以要求—纳税:人、扣缴《义务人补充》申报 第四】十,三条 进出》口货:物的纳税《人、扣缴义务—人应当自《完成申报之日起【十五:日内缴纳税款;【符合海关规定条件并!提供:担保的?可以于次月第五个工!作日:结束前汇总缴纳税】款因不可《。抗力或者国》家税:收政策调整不能按】。期缴纳的经向海关申!请并:提供担保可以延期】缴纳但最长不—得超过六个月 !     纳税人】、扣缴义务》人未在前款》规定的?纳,税期限内缴纳—。税款的自规定的期限!届满之?日,。。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!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!   》。  税款尚》未缴纳纳《税人:。、扣缴义务人—依照有?关法律、行政法【规,的规定申请》提供担保要求—放,行货物的海关应【当依法办理担保【手,续 : ?第四十四条 进【出口货物的纳—税人在规定的—纳税:期限内有转移—、藏匿?其应税货物以及其】他财产的明显—迹象或?。者存在其他可能导致!无法缴纳税款风【险的海?。关可以责令其—提供担?保;:。纳税人不《提供担保的经直属】海关关长或者—其授权的隶属—海关关?长批准海关》可以实施下列强【制措施 《     (】一)书面《通知银行业》金融:机构:冻,结纳税人金额相当】于应纳税款的存【款、:汇款:; : ?    《(,二)查封、扣—押纳税人价》值相当于应纳—税款的货物或—者其他?。财产  【   纳税》。人在规定的纳税【期限内缴《纳税款的海关—应当立即解除强【制措施 《 第四十五【条, 自纳?。税人、扣缴》义,务人缴纳税》款或者?货,。物放行之日起三【年内海关有权对纳】税人、扣缴义务人】的应纳税额进—行确认  】   ?。海关确认的应纳税额!与纳税人、扣—缴义:务人:。。申报的税额不一【致,的海关应当向—纳税人、扣缴义【务人:出具税?额确认书纳税人【、扣缴义务人应当】按照税额确》认书载?明的应纳《税额在海关规定的期!限,内补缴税款或者办理!退,税手续 【  :  经海关确—认应:纳税额后《需要补缴税》款但未在规定的期】限内补缴的》自,规,定的期限届满—之日起按日加—收滞纳税款万—分之五的《。滞纳金 》 :第四十六条 因【。纳税人、扣》缴义务人违反规定造!成少征或者漏征税】款的海关《可以: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!放行之?日起:三年:内追征税《款并自缴《纳税款或者货—物放行之日起—按日加收《少征或者漏征税款万!分,之五的?滞纳金 》 第四十七条 对!走私行为海关—追征税款《、滞纳金的不受前条!规定期限的限—制并有权《核定应纳税》额 》第四十八条 海【关,发现海?关监管货物》因纳税人、扣缴义】务人:违反:。规定造?成少:征或者漏征税款的应!当自纳税人、扣缴】义务人?应缴:。纳税:款之日起三》年,内追征税款并自【应缴纳税《。款之:日起按日加收少【征或:者漏征税款万—分之五的滞纳金 ! :。第四十九条 —海关可以对纳—税人:、扣缴?义务人欠缴税款的】情况予以公告— : :    纳税人未】缴清税款、滞纳【金且未向海》关提:供担保的《经直属海关关—。长或者其授权—的隶:属海关关长》批准:海关可以按照—规定通知移民—管,理机构?对纳税人或》者其法定代表人【。依法采取限》制出境措《施 《。 第五十条 纳税】人、扣缴义务人未按!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!者,解缴税款《的由海关责令其【。限期缴纳;》。逾期仍未缴纳—。且无正当理由的【经直属海《关关长或者其授权】的隶属海关》关长批准《。海关可?以,实,。施,下列强制执行—措施 》    《 (一)《书面:通知银行业金融【机构划拨纳税—人、扣缴义务人金】额,相当于应纳税款【的存款、汇款; 】     【(二)查封、扣押】纳税人、扣缴—义务:人价值?相,当于应?纳税款的货》物或者其他财—产依法拍卖》或者变卖所》查封、扣押的—货物或者其他财产】以拍卖或者变卖【所得抵缴税》。款剩:。余部:分退还?纳税:。人、扣缴义务人【 :   《  海关实施—。强制执行《时对未?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!制执:行 》第五:十一条 海关发现多!征税款的应当—。及时通知纳税人办】理退:还手续 【 ,   纳税人发现】多缴税款的》可以自缴《纳税款之日起—三,年内向海关书面申】请退还多缴的—税款海关应当—自受理申请之日【起三十日内查—实并通?知纳税人办理退【还手续纳税人应当】自收到通《知之日起三》个月内办理退还【。手续 《 第五十二条 】有下列情形之一【的,纳税人自缴纳税款】之日:起一年内可以向【海关申?请退还关税 !    《(一)已征进口关】税,的货物因品》质,。、规格?。原因或者《不可抗力一年内【原状复运出境—;,。  》   (二)已征出!口关税?的货物因品质、【规格原因或者—不可抗力一》年内原状《复运进境并已重【新缴纳因出口而退】还的国?内环节有关税收;】     (!三)已征《出口关?。税的货物因故未装运!。出口:申报退关 — :  :  申请《退还关税应当以【书面形式《提出:并提供原缴》款凭证?及相关资《料海关应当自受理】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!查实并通知纳税人】办,理退还手续纳税人】应当自?收到通?知之日起三个月【内办理退还手续【。   — , 按照其他有关法】律、:行政法规规定—应当退还关》税的:海关应当依》法予以退还 — 第五十三【条 按?。照规定退《还关税的《应当加算银行同期活!期存款利息 】 第五十四条 对】。规,避本法第二章、第】三章有关规》。定不:具有合理商业目的而!减少应纳税额的行】为国家可以采取调】整关税等反》规避措施 【 ,第,五十五条 报关企业!接受:纳税:人的委托以纳税人的!名义办理报关—纳税手续因》报关企业《违反规定造成海关少!征、漏征税款的报】关企:业,对少征或者漏征【的税款及其滞纳金】与纳税人承》担,纳税的连带责任【 《   ? ,报关企业接受纳税人!的委托以《报关:企业的名义》办理报关纳税手续的!报关企业与》纳税人承担》纳税的连带责任 】 第五十六条 !除不可?抗力外在保管海【关监管货物期间海关!监管货物损》毁或者?灭失的对海》关监管货物负有【。保管义务的单位或】者个人应当》承担相应的纳税责】任 ? 第五《十七条 未履行纳税!义务:的纳税人有合并、分!立情形的在合—并、分立前应当向】海,关报告依法缴—清税款、滞纳金或】。者提供?担,保纳税人合》并,时未缴清税款—、滞纳金或者—未提供担保的—由合:并后的?。法人或者非法—人组织继《续履行未履》。行的:纳税义务;纳—税人分?立时未?缴清税款、滞纳金】或,者未提供担保的分立!后的法人或者非法人!组织对未履》行的纳税义务承【担连带责《任 》。    纳税—人在:减免税货物、—保税货物《监管:期,间有:合并、?分立或者其他资产】重组情形的应当向海!关,报告;按照规定需要!。缴税的?应当依法缴》清,税款、滞纳金或者】提供担保;按照【。规定可?以,继续享受减免—。税、保税的》应当向海关办理变】更纳税人的手续 】     【纳,税人未履《行纳税义务或—者在减免税货物、】保税货物监管期【。间有解散、破—。。产或者其他依法【终止经营情形—的应当在《清算前?向海关?报告海关应当依【法清缴税《款、滞纳金 — , 第?五十八条 海关【征收的税款优先【于无担?保债权法律另有【规定的除外纳—。税人欠缴《税款:发生在纳税人以其】。财产:设,定抵押、质》押之前的《税款应当《先,于抵押权、质权执行! , ,   《  纳税人欠缴税】款同时被《行政机?关处以罚款》、没收违《法所:得其财?产不足以同时—。支付的应《当先:缴纳税?款 ? 第五十》九,条 税款、滞纳金应!当按照国家有关规】定及时缴入国—库     !退还税款、利息【涉及:从国库中退库的按】照法律、行政法【。规有关国库管理的】规定执行 》 ,。 第六十条 税款!、滞:纳金、利息等应【当以:人民币计算》   —  进出口》货物:、进境?物品的价格以及有】关费用?以人民币《以外的货币计算【的按照纳税人完成】申,报之日的《计征汇率折合为【人民币计算 】     前款所】称计征汇率是指按照!海关:总署规定《确定:的日:期,当日的人《民币:汇率中间价 第六!十一条 海关—因关税?征收的需要可以【依法向有关政府部门!和,机构查?询纳税人的身—份、账户、资金往】来等涉及关税—的信息有关政府部门!和机构应当在职【责范围内予以协【。助和配合海关获取】的涉及关税》的信息只能用于关税!征收目?的 ?